农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县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济发展战略性、政策性研究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3、承办县委财经工作有关决定事项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以及贯彻落实。
4、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三农”工作改革发展动态的调查研究,制定“三农”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划,对党在农村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5、负责农口单位的综合协调、督办、指导工作。
6、参与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督使用、项目实施的检查、督办工作。
7、承担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性“三农”保险、农村劳务经济开发指导工作。
8、负责全县涉农资金整合,秋冬农业开发和其它专项办公室日常工作。
9、综合协调科技兴县工作。
10、负责与省委、市委财经办(市委农办)工作领导小组对口联系,承办交办事项,了解省和市内外经济工作动态。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农办定编14人,其中:机关行政编9人,机关工勤编2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16人。
二、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运行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为3113206.82万元,主要用于日用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7.703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423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6.005244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为4.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4.5万元。
四、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合计3113206.82元,其中:财政拨款1571114.12元,其他收入1542092.7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安排3113206.82元。
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1791374.38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450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32.44元。
4、项目支出1100000元。
全年预算收入3113206.82元,支出3113206.82元,当年收支平衡。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年总支出比上年增长22.4%,其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增长23%,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按国家政策增长了工资,所以相应的人员支出相随之增长;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了了0.6%,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崇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压缩了开支,控制了支出的范围。
4、“三公”经费增减数及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有下降。我办2017年公务接待将实行专人审批,严格控制接待人次、接待标准,以2016年决算数作为控制目标,根据“三公”经费自行递减的要求,自行压缩。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自2016年10月以来实施了车改政策。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