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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霓镇委 白霓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白霓镇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 来源:白霓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10-11
  • 发布者:白霓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统筹我镇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根据《关于要求乡镇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崇应急办发〔2022〕4号),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白霓镇应急委员会  (以下简称镇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应急委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谭其军党委书记

主  任:胡涌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程钊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曾胜光党委副书记

高艳党委副书记

饶清文人大主席

张亚松党委委员、副镇长

程鸿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植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石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月琴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程桔党委委员、副镇长

涂林涛副镇长

龚露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浩白霓桥派出所所长

雷建勇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晓玲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甘志义教育办主任

马王光水利管理站站长

陈伟白霓供电营业所所长

丁锦光白霓中学校长

黄晓彬司法所所长

刘志勇财政所主任

汪铮人社中心主任

饶俊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黎国维林业站站长

金正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先员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孙伟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何望军  广电网络公司白霓经营部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工作机构设置

镇应急委下设镇级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含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等,以下简称镇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同志由镇政府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兼任。镇级各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主管部门,分别承担镇级各专项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镇应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设在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鸿同志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镇应急委

是全镇应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制定全镇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镇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

3、分析全镇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4、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村(社区)和各镇直部门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支持、配合国家、省、市、县启动的应急响应工作;

5.根据实际要求,增设相关类别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立临时指挥机构,调整、充实指挥机构成员;

6.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镇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二)镇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是镇应急委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门指挥机构或综合组织、协调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领导督促承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应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监管防治等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需启动三级响应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照镇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3、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实行以对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为主的扩大响应,在国务院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三)镇应急办

是镇应急委日常工作机构,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督促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和镇应急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

2、指导全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法制建设;

3、调查、分析、研究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向镇应急委提出应急管理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

4、研究拟定年度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5、负责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单位;

6、协助镇应急委第一主任、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重特大或特殊情况下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参与配合做好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突发 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7、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镇应急委领导交办事项。

四、工作机制

(一)日常状态下会议制度

镇应急委全体会议由镇应急委主任主持,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可由第一主任或主任主持,也可由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重大政策措施、明确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按照突发事件“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原则,各村(社区)和各镇直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镇应急委协调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启动镇级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和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

(三)工作联动机制

镇应急办负责建立与镇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应急联动机制,统筹指导协调镇应急办工作组及镇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开展有关工作。

镇级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报镇政府(镇应急委)另行发文。

各应急管理工作组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由牵头单位负责起草报镇应急办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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