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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霓镇关于成立推进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 来源:白霓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03-14
  • 发布者:白霓镇人民政府

白霓镇关于成立推进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办公室、三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中办发〔202458号)、《省委编委关于印发<全省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编文〔20246号)精神,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组织实施安排的要求,经白霓镇党委同意,成立白霓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建办公室具体抓,白霓镇六大办、三中心参加,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加强统筹谋划、组织指导和调研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共性问题,加强舆情监测和管控,稳妥有序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办公室、三中心部门意见,督促、指导、协调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23个领域主要职能(见附件),在全面梳理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全国试点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白霓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对接县直部门协同乡镇编制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明确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中县直部门承担的主责和乡镇应承担的配合职责。

三、组成人员

组 长:胡 涌

副组长:张亚松、王 帅、曾胜光、程 鸿

王 植、石 林、刘月琴、程 桔

孙道武、廖亚凡

成 员:龚 露、肖战国、孙 丹、刘轶雄

袁晓阳、王朱 勇、程

金正榜、熊崇武、张松元、钱方宁

昌平、刘 翰、陈 书、刘啸洋

庞 媛、雷守一、杨锦隆、程梦淋

李宸宇、陈 鹏刘 冕、孙 源

黄 益丁祚龙罗逸鑫

全镇推进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由王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龚露、朱勇、刘冕同志担任总联络员。

涉及分管领域内的工作由各线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白霓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建立白霓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进度督促、情况收集、综合分析、指导落实等组织实施全过程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梳理工作事项。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对日常工作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全面起底。要注重从法律法规、文件、会议、QQ群、微信群、APP、电话、工作平台(如鄂汇办、民呼我应)等各种渠道搜集工作事项,注重从工作笔记、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工作总结、年鉴等多种工作资料中搜集工作事项(2025321日前完成)

(二)形成三张清单初稿。各办公室、三中心以工作事项清单为基础,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各自领域分管事项,经全面梳理和研究分析,学习借鉴第—批清单工作成果,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印发的965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草拟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形成三张清单初稿。(2025411日前完成)

(三)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形成的3张清单初稿进行认真检视,落实“五看”要求:一看是否从基层实际需要出发梳理工作事项;二看是否把相邻相近、同质同类或上下游的若干工作事项归纳凝练成“一件事”;三看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是否体现本乡镇特色和功能定位,主责主业是否“全覆盖、无遗漏”;四看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否把上级部门的职责界定清楚,保障措施是否明确,乡镇配合职责是否清晰;五看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并明确上级部门收回后的承接方式。(2025425日前完成)

(四)开展“一上一下”。对接县委编办集中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稿,征求县直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清单内容。(202559日前完成)

(五)开展“二上二下”。与县直部门意见未达成一致的事项,对接县直部门面对面交换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说清事实、讲明道理、摆足依据,逐个领域、逐个部门、逐条事项进行当面沟通。(2025516日前完成)

(六)开展“三上三下”。召集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凝聚共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报县委编委。(2025523日前完成)


附件:领域类别23项工作事项清单分工



中共崇阳县白霓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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