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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霓镇开展全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白霓镇开展全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霓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白霓镇开展全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深刻吸取“五一”期间咸安区2起意外致人死亡事件教训,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意识红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转变理念、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突出重点,集中各方力量、资源、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竹木加工及生物质燃料企业安全、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山洪地质灾害安全、护林防火安全、校园安全、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农村道路、水库塘堰、小作坊、集会聚会、家庭用电用气、农村建房、森林防火、自然灾害等领域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各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以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严格监管为主要保障,用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力争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白霓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各村(社区)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必要的后勤保障。
四、大排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
主要围绕落实安全生产“两书”(责任告知书、承诺书)进行。通过查企业倒查部门和属地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责任落实。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教育培训。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落实“一岗两卡”情况。
4.风险管控。重点检查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5.隐患查改。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由岗位向班纽、班组向车间、车冋向企业主动查改隐患的自查自纠机制,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上级日常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重点检查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二)自然灾害
1.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党政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县乡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风险防范。重点检查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治理、巡查防守、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等预防管控各环节落实情况。
3.应急准备。重点检查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值班值守、指挥调度、队伍物资准备、紧急转移避险、培训演练、通讯医疗保障、灾后救助、信访处突等灾害应对工作落实情况。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12日至6月5日)
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牵头部门,按照镇安监办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周密部署,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层层有部署、层层分任务、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县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行动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和“清单流程化”,明确整改时限和包保负责人,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在全面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依法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深入分析本区域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制定专项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及时提请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7月6日至7月20日)
整治行动的各牵头部门,按照镇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指导,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整治行动按时完成,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固化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并加强对各整治项目成效的评估。对于成效良好、达到预期目标的整治项目,及时转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动成果;对于未达到预期目标,进展相对缓慢的,继续推进实施。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和协调,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不认真履责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镇安监办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汇总通报各部门、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各部门、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做法,做到举一反三,提前布局,提前预防。
(三)突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本行业领域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指引。要以隐患排查整治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和有力抓手,开展安全隐患巡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并建立隐患台账,做到底数清、台账明、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加强宣传警示力度,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持续报道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从严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同时,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典型、好做法,树立正面形象,壮大专项整治行动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