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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花泉镇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桂花泉镇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花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桂花泉镇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
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地见效,做好我镇2022年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崇阳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关于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的机会,认真梳理我镇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同时积极向上级反馈科学有效的处置意见建议,为后续全面开展大数据监督检查积累经验。
二、监督检查试点项目及方法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将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类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2021年登记享受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危房改造、综合保障性帮扶、就业补助等5类12项到人到户类帮扶资金、项目数据与相关主管部门下发资金、项目分配数据进行比对,检查享受政策是否到位,重点发现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违规享受政策待遇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到人到户项目资金: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户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5项乡村振兴到人到户资金,以及高龄津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部分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残疾军人等人员伤残抚恤金5个方面补助资金)、失业保险资金、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生活救助等6类10项到人到户资金的2021年发放情况与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政策是否落实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窄路加宽)、以工代赈、乡镇污水处理的项目建设数据与往年项目建设数据、相关基础数据进行比对,检查项目建设是否落实、工程质量是否达标,重点发现虚列项目套取工程款、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报大建小”、降低建设标准质量、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转包分包、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工程监理缺失、公职人员违规承包工程等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党委和政府。镇党委政府负责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培训,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总结试点经验。镇工作专班负责对政策落实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并加大宣传力度;负责对交办的问题线索组织核查,包括对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对各村查否的问题线索按不低于20%的比例复核抽查;安排专人负责对监察系统的日常运行、数据保密、数据录入等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对区域内除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之外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相关镇直部门。镇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人社中心、规划办、林业站、卫生院、教育办、退役军人事务站等镇直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监督检查项目存在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进行指导,同时为问题线索的核查、定性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
(三)镇纪委。对相关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四、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于3月底开始,4月底结束。试点工作不分阶段、随核随改、边核边改、以核促改。
3月上旬开始,镇工作专班将反馈的问题线索清单移交给各村及有关镇直部门,同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村成立工作专班,由驻村班子成员牵头,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镇直驻村部门和各村两委干部针对问题线索逐一开展入户核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安排专人及时审核和向镇工作专班上报核查结果。镇工作专班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20%以上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数据录入错误问题,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更正;一般性违规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整改纠正;涉嫌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镇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试点结束后,各村要全面梳理数据报送、入户核查、整改问责、建章立制等环节的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报告,报送至镇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精准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村要明确一名专干负责及时审核和向镇工作专班上报核查结果。
(二)切实履职尽责。镇直有关部门要全程参与、主动配合,负责人主抓,及时与县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统一项目核查和问题整改等政策口径,切实解决政策标准和处置情形一致的问题。
(三)抓好追责问责。镇纪委配合党委政府抓好追责问责,既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高效推进。
附件:1.桂花泉镇2022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桂花泉镇2022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1
桂花泉镇2022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
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金 博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何 为 党委副书记
王建华 人大主席
刘 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艾水齐 党委委员、副镇长
甘卫民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争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郑耀东 人大副主席
成 员:汪嘉文 镇干部
王紫逸 镇干部
杨 樟 财政所负责人
钟 铎 派出所所长
龚 凯 司法所所长
罗 恒 人社中心负责人
邹 豪 规划办负责人
饶进良 林业站站长
刘 俊 卫生院院长
汪国楚 教育办负责人
黄小龙 退役军人事务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由郑耀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包括郑耀东、汪嘉文、王紫逸,负责做好统筹协调、情况汇总、综合分析、监督检查、总结宣传、相关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
附件2
桂花泉镇2022年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
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试点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序号 | 单位 |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桂花村 | 金 博 | 镇党委副书记 | 15272707141 | |
2 | 熊金虎 | 驻村工作队 | 13797234322 | ||
3 | 杨 樟 | 财政所负责人 | 13329999518 | ||
4 | 官庄村 | 甘卫民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15872026588 | |
5 | 汪伟洋 | 驻村工作队 | 15872787878 | ||
6 | 钟 铎 | 派出所所长 | 18807247188 | ||
7 | 龙飞村 | 郑耀东 | 人大副主席 | 18971813166 | |
8 | 吴亚军 | 驻村工作队 | 15872042056 | ||
9 | 龚 凯 | 司法所所长 | 15926248307 | ||
10 | 东源村 | 何 为 | 党委副书记 | 13971820036 | |
11 | 王 康 | 驻村工作队 | 13807243195 | ||
12 | 罗 恒 | 人社中心负责人 | 18702731941 | ||
13 | 双港村 | 艾水齐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13036191182 | |
14 | 刘伍军 | 驻村工作队 | 15171593217 | ||
15 | 邹 豪 | 规划办负责人 | 15972391799 | ||
16 | 横山村 | 王争丽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13797798759 | |
17 | 甘思刚 | 驻村工作队 | 15926923096 | ||
18 | 饶进良 | 林业站站长 | 13797258238 | ||
19 | 三山村 | 王建华 | 人大主席 | 13797809165 | |
20 | 刘卫东 | 驻村工作队 | 13972823200 | ||
21 | 刘 俊 | 卫生院院长 | 13886526660 | ||
22 | 仙坪村 | 刘 禹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15997925600 | |
23 | 汪耀龙 | 驻村工作队 | 15172722788 | ||
24 | 汪国楚 | 教育办负责人 | 13886534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