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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花泉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年度核查暨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桂办发〔2021〕22号
2022年桂花泉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年度核查暨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崇阳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年度核查暨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崇民发〔2022〕1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精准认定我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建立健全低保边缘家庭监测认定和帮扶机制,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民政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对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众认定标准,建立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审核确认的整套标准化流程,健全监督监管体系,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二、核查范围
桂花泉镇2022年7月份在册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对象。
三、对象界定
(一)城乡低保
凡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镇当年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救助条件的(2022年桂花泉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6000元/人/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600元/人/月),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应纳入城乡低保。
1.家庭成员均基本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困难家庭;
2.家庭主要劳动力重病、重残或缺失、基本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读高中、大学的困难家庭;
3.为加强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加强救助帮扶,健全重点人员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脱贫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人员和监测对象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重特大疾病一般是指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严重烧伤、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脑中风后遗症、脑动脉瘤开颅手术、严重脑损伤、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心脏病、肝硬化中晩期、红斑狼疮性肾病、糖尿病伴并发症、耐多药肺结核、严重帕金森病、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和罕见病患者;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脱贫家庭、监测户、低保边缘家庭中,靠家庭人员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能力的生活困难人口;
(5)镇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困难家庭是指人均收入高于我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我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现状符合规定的城乡家庭。
(三)特困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纳入城乡低保
1.申请救助家庭人员人均收入高于我镇当年保障标准的;
2.申请救助家庭的财产状况不符合救助条件的;
3.拒绝授权核对或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及隐瞒家庭成员不授权核对、提供虚假证明的;
4.实际生活水平明显超出我镇保障标准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1日-7月10日)
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核查工作培训、政策宣讲,确保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度核查顺利开展。
(二)入户核查、民主评议(7月20日前结束)
各村成立核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00%入户核查。对有核对信息的要重点调查核实;新申请救助家庭要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签订《桂花泉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按要求录入上传至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
民主评议由镇政府组织,镇驻村干部、镇民政办主任、镇直扶贫工作队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每次民主评议会原则上不得少于7人,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民主评议由担任民主评议小组长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召集和主持,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宣讲政策。镇民政办主任宣讲低保资格条件、按户保障、差额救助、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
2.介绍情况。依据入户调查表介绍被调查的每个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方面情况。
3.现场评议。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无记名投票,赞同票数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注:如果家庭收入和财产明显超过我镇保障标准,评议代表为了做“佬好人”而全部投同意享受低保票的对象,评议结果以镇民政办调查结果为准,视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4.形成结论。镇人民政府民主评议小组长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作出结论。
5.签字确认。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三)张榜公示(7月26日-8月1日,长年公示以10月份名册为准)
村(社区)民主评议结束后,及时在村(社区)、组张榜公示入户调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
(四)联审联批(8月20日之前)
对公示无异议的新增对象,由各村整理相关申报材料并审核。镇民政局相应的业务股室对社会救助对象,以户为单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根据村入户调查及审核情况、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联合镇政府集中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将审批表退还给镇民政办,由民政办退还给申请对象并书面告知其原因。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主办主任任组员。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驻村(社区)责任人。对重点或难点村(社区)要集中力量,加强指导,督办到位。
(二)严格政策界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入户核查必须遵循“一个口径讲到户、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程序走到位”的原则,按照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要件来认定保障对象。特别是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按标施保”政策规定,切实把入户核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把申请对象家庭关系理清楚、把家庭收入算清楚、把家庭财产摸清楚,确保准确、科学、高效地认定保障对象。同时,要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加强痕迹管理。各村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入户有照片、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全面建立调查、审查、评议、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坚持“谁核查、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整改。
(四)切实维护稳定。专项核查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象特殊,各村必须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各村为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稳妥处理好各类信访问题,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救助政策的群众,若因自然灾害、偶发性事件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按程序申请其他相关救助。
桂花泉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