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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花泉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桂花泉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桂花泉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花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桂花泉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
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全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崇阳县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效用,统筹协调镇党委镇政府以及镇纪委监委、镇直各职能部门、群众力量,强化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全流程、常态化监督,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我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根据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全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将我镇重点事后监督检查项目问题线索下发至各村委会及镇直各部门。把握时间节点,第一轮问题核查于9月7日之前完成;不低于30%的比例复核抽查工作于9月20日之前完成;问题整改于9月30日之前完成;纪委追责问责于10月15日之前完成。
(二)全面排查,精准录入。镇级组织开展事后集中监督检查,按照“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五种方式,对问题线索逐条入户核查,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五个要素。第一轮核查工作完成后,对查否的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30%比例进行复核抽查,并安排专人将问题线索录入监察系统。
(三)全面整改,建章立制。镇政府对查实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不同,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问题,交由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于一般性违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整改纠正;对于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上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建章立制。
三、责任分工
(一)镇工作专班。负责本地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交办的问题线索组织交叉核查及复核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总结经验;安排专人负责运用监察系统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情况。整改工作结束后,将本地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数据分析和专题报告报至县工作专班。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相关镇直部门。镇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人社中心、规划办、林业站、卫生院、教育办、退役军人事务站等镇直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对大数据监督检查项目存在的问题线索核查工作进行指导,同时为问题线索的核查、定性提供政策解读和疑难解答。
(三)镇纪委。对大数据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桂花泉镇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相应的工作专班,加强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村级成立以驻村干部为组长,联系村的年轻干部为联络员,各村驻村工作队及联系村的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工作专班,负责大数据监督检查的具体核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成效。镇级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情况汇总、综合分析、总结宣传、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由专人录入监察系统,切实保管好系统账号和密码,不得对外泄露;对于接触到的敏感数据,要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不向无关人员传播。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要加强数据报送,按县要求,每周四进行数据调度。要准确把握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和关键环节,集中精力,务实推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强化巡查督导。加强对大数据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巡查督导,及时发现督查检查工作推进不力、线索核查不细致、佐证资料不完善、问题定性不准确、整改问题不到位等问题。要杜绝纸面核查、虚假核查、敷衍核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