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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 来源: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3-29
  • 发布者: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港口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促进港口乡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港口乡政府网站推送应当公开或需要公开的所有政务类信息,上述信息正式发布前,必须进行预先审核。

    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审核的程序:

   (一)信息人员拟定拟发布信息内容。

   (二)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是否涉密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上传

   (三)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大新闻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四、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五、严禁在网站上传播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程序,发布除文字以外的其他内容需经防病毒检测后方可发布。

    六、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消除。

    七、信息发布前必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对因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港口乡政府负责解释。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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