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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乡开展学校春季开学及开学期间常态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 来源: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04-12
  • 发布者:崇阳县港口乡人民政府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乡师生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学校周边综合环境,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县委平安崇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的关于《2023年全省学校春季开学督导检查方案》文件要求,乡党委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乡开展学校春季开学及开学期间常态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维护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持续为全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1.扎实推进校园“三防”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校园“三防”要求,定期对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完善工作台账,对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全封闭管理率、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率达标情况进行梳理统计,确保四个100%要求落实落地。做到专职保安配备到位、履职到位;一键报警通畅,校园视频监控有效运行,建立警校联动机制,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实行联网;物防设施设置到位、使用到位。(责任单位:乡政法办、港口派出所、乡教育办、各村委会)

2.不断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防疫工作,确保防疫、防案事件与教学工作一同部署到位,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非学校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校内,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健全校园保安巡查巡逻制度,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门卫按规定配备防护器械,持械上岗,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加强寄宿制学校宿管员管理,制定管理条例,严禁男管理员管理女生宿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防溺水宣传教育、防范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心理健康教育等行动。加强校内食堂、超市等场所监管,保证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学生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房屋安全,开展电路管网、消防通道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房屋倒塌、电路老化等引发校园安全事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研究部署与贯彻落实关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教育、美育、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双减”、县域教联体建设、教材规范管理等重要文件。(责任单位:乡政法办、乡防疫办、乡应急办、乡教育办、港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各村委会)

3.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全面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出租房、小旅店、餐馆等场所,及时查处和打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加强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拼接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严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线路行使等违法行为,落实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大力整顿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行为,全面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在学校门口科学设置警示牌、减速带等安全实施。重点加强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源头治理,开学日等重要时段校园责任民警教育部门督学到学校门口协助学校维护秩序,强化日常巡逻防控和“护学岗”制度,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加强校园及周边值守,提升上下学高峰期“见警率”,强化护学岗、护校队建设,开学日校(园)领导到学校门口值守,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不断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责任单位:乡政法办、港口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

4.着力整顿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加大校园周边餐饮店、超市、杂货店等场所清理整治力度,依法规范服务行为,禁止出售“三无”食品;加强校园周边辅导班、午托班、托管班等“小课堂”“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发生,坚决取缔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源头预防治理。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扫黄打非”行动,重点清理校园周边低俗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经营摊点,禁止出售恐怖、迷信、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等,强化各类文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乡政法办、乡宣传办、乡村镇规划综合管理办、市场监管所、卫生院、文化站、各村委会)

5.扎实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排查可能引发涉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可能引发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加强校内居住人员、聘用人员及校园周边住户、商户与学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刑满释放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和情绪行为偏执人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的管理,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组” 的要求,逐人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乡政法办、乡教育办、司法所、卫生院、港口派出所、各村委会)

6.切实提升校园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政法、公安、教育部门三方协作联动机制,加大信息沟通、校园保卫、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加强统筹部署和综合调度力度。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涉校各类苗头性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建立校园安全风险清单,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止踩踏、防学生欺凌、防食品卫生等工作力度,消防设施齐全有效,设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技能培训、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做到教育培训、实战演练、应急预案全覆盖,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高涉校案事件的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强化保安人员和涉校人员审查,实行持证上岗,值班值守,按规定着装持械上岗,不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乡政法办、乡教育办、乡应急办、港口派出所、各村委会)

7.健全完善校园安全教育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机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召开会议部署春季开学安全工作,充分利用开学季、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时机,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止不法侵害等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开设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提供社会心理服务,强化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引导大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责任单位:乡教育办、乡宣传办、乡团委、港口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各村委会)

三、职责分工

1政法负责加大对学校平安稳定工作的指导,对涉校重点维稳案事件进行跟踪督办,加强学校周边重点人员管理工作。强化统筹协调,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严格落实学校平安稳定工作责任;细化硬性考核指标,把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统筹调动各方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的良好局面。

2宣传加大淫秽、暴力、恐怖、赌博、迷信等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印刷品等的监督检查和收缴工作,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力度,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网络诈骗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打好舆论引导主动仗,优选典型案例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着力提高新闻宣传影响力。

3.教育负责加强校园内部日常规范化管理,建强校园治安联防队伍,加大校园保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做好校园内部和周边日常巡逻巡查和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研究部署与贯彻落实关于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教育、美育、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双减”、县域教联体建设、教材规范管理等重要文件。积极配合公安、文化、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开学日等重要时期教育部门督学到学校门口协助学校维护秩序。加大对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服务活动,严防事故发生。加强校园周边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加大非法办学查处力度,有效规范办学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协调开展各类校园安全宣传活动。

4乡村镇规划综合管理办负责加大对校园周边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对广告牌、门头标示统一规划、科学设置,精细化管理。清理各类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张贴、散发培优和培训小广告,清理整治校园及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着力营造书香、文明、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5急办负责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组织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做好各类安全生产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乡团委:负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志愿者服务行动,全覆盖推进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7.乡疫情防控办: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传达防疫政策、涉校防疫人员名单等文件,协作好做防疫与教学工作部署工作,提供防疫政策支持。

8港口派出所负责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小旅店等清查管控,认真分析、排查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漏洞,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活动,坚决打击涉黄涉赌等犯罪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开展校园周边巡查工作,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乱点,查处无证出租房屋及“三无”人员。提高高峰勤务,开学日等重要时期责任民警到学校门口协助学校维护秩序,督导护学岗、护校队建设。加强交通安全和校车(驾驶员)安全检查工作,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合理设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标牌以及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从快从严打击散布政治谣言、炒作敏感案事件、扬言滋事、传播有害信息等行为。确保一键报警通畅,学校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快速反应,防止不法侵害师生案件发生,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内部及周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查处整治校园周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全面提升校园周边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9.司法负责全面排查化解涉校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管理服务,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0.卫生院负责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收治和监管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师生心理健康疏导服务工作,开展卫生安全进校园工作。

11文化站负责加强学校周边督导巡查和日常监管,大力整治文化市场经营乱象。

12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学校内部食品安全督查检查,清理整顿食品经营市场,严厉打击危害师生饮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13.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持续开展保护青少年教育宣传,开展好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4.各校(园)落实主体责任,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结合各校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规范日常管理,开展好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 2023年2月4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集中检查阶段(24日—29日)。各村、乡直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压实责任,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认真排查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2.问题整治、成果保持阶段(210日—620日)。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出具学校安全检查意见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重点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限、措施、步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落实落细落地。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宣传,开展教育培训,持续维护校(园)及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形成维护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

3.验收巩固阶段(6月21日—6月30日)。由乡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抽调乡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乡各类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重要性,坚持一把手上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维护师生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好此次行动,以优异的工作开好局。

2.细化工作措施。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精心安排部署,用心组织实施。对存在安全隐患,该整顿的坚决限期整改,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3.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乡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履行工作责任、发挥监管职能的前提下,加强组织协作,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协作联动,依法依规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社会环境良好。

4.强化督办考核。此次行动成效将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督办制度,不定期对各村、乡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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