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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 来源: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7-15
  • 发布者: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培养文明、高效、求实、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县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局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内设机构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各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

2.领导责任分工;

3.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结果、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

4.年度人口计划及执行情况;

5.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和处理办法;

6.其他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三、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媒体、会议通报等有效形式公开政务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设立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五、建立政务公开档案,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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