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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

  • 来源: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10-24
  • 发布者:崇阳县石城镇人民政府


石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的相关精神和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三资”清查专班,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工程建设等事项中的问题,同时梳理日常监督、舆情反映、信访举报中的“三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集中整治专班,进行分类整治和查处,建立整改销号分村台账。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二、深入排查线索,加大查处力度。截止10月23日,全镇共认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90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中农村集体“三资”类型9条。问题整改方面,石城镇组织22个村(社区)开展了村级财务培训暨“三资”问题整改会议,形成了一村一台账。追责问责方面,中共石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及石城镇党委对共计47个问题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其中书面检查43人,批评教育1人,立案审查1人。

三、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为更好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督办等日常事务,石城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了调整。同时,出台《崇阳县石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石城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崇阳县石城镇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为,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石城镇将持续加强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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