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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 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发行 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做好全镇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等发行工作,继续加大报刊发行治理力度,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厅字【2019】49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和<湖北日报>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鄂办文{2019}135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成宁日报>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咸办文「2019]75号)精神,以及《中共崇阳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等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行工作。做好202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等发行工作,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推进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中央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在意识形态领城的主导地位,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重要意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要认真督查检查,组织部门要大力支持,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落实,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要各尽其责,12月10日后实行日通报制,确保2020年度全镇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订阅任务。各村(社区)、镇直部门、企事业及所属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2020年度的发行任务。各村(社区)、镇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成宁日报》等。
三、保障订阅经费。要继续坚持和推广“集订分送”、“私订公助”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大力推广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等作为公共文化产品予以订购的做法,结合实际,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各村(社区)、镇直部门以及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成宁日报》等中央、省、市重点党报党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
四、做好传播覆盖。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向贫困村、贫困户赠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成宁日报》等,继续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等,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商场、交通网点、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物流和电商经营网点、电信、邮政、银行、保险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订购并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成宁日报》等供读者阅读。邮政报刊亭要设立《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特约销售点,邮政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零售网点。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在社区、楼宇等公共场所建设多种规格的《人民日报》、《湖北日报》和《成宁日报》电子阅报栏,支持《人民日报》、《湖北日报》和《咸宁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的新媒体平台推广使用,不断扩大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
五、严格执纪问责。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报刊发行情况加强日常检查和督导,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规范所属报刊发行工作,发现违规发行问题及时制止、严肃处理。镇宣传办要主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加强对报刊发行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查处,对违反规定的报刊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严禁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建立完善违规发行举报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违法违规发行报刊,受理的举报投诉原则上不转交被举报单位自行调查处理。邮政部门要加强发行网络建设,优化投递线路,增加投递频次,确保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党报党刊发行质量。
《党员生活》杂志是我省重要党刊,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其发行工作。
崇阳县沙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