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天城镇>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通知

  • 来源:天城镇
  • 发布时间:2019-07-26
  • 发布者:天城镇


天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通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崇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现将详细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崇阳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抓好我镇农村公路监管护运工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体目标。

二、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决定成立天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组成成员如下:

长:沈向荣

员:汪再兴

甘景秋 童鹏飞 吴文明 陈靖隽

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

三、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对本镇农村公路的建设、护养和管理。

(二)“一路一档”要求,做好农村公路登记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完善农村公路信息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文件精神,召开各行政村负责人及公路养护人员会议,布置本镇农村公路年度工作。

(三)组织、领导、督促本镇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政策,建立镇、村公路养护机制,实行多元化养护模式,负责签订农村道路养护合同。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建立“一路一档”农村公路档案。

(四)负责或监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按上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比。

(五)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特别是“一事一议”资金,用好、用足农村公路不足资金。

(六)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和路政管理工作。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 |
  • |

打印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