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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通知
天城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崇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现将详细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崇阳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抓好我镇农村公路监管护运工作,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体目标。
二、机构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决定成立天城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组成成员如下:
站 长:沈向荣
成 员:汪再兴 饶 志 镇 衡 邹 军
甘景秋 童鹏飞 吴文明 陈靖隽
各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
三、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崇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负责对本镇农村公路的建设、护养和管理。
(二)按“一路一档”要求,做好农村公路登记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数据库,完善农村公路信息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文件精神,召开各行政村负责人及公路养护人员会议,布置本镇农村公路年度工作。
(三)组织、领导、督促本镇行政村实施“一事一议”政策,建立镇、村公路养护机制,实行多元化养护模式,负责签订农村道路养护合同。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建立“一路一档”农村公路档案。
(四)负责或监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按上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比。
(五)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特别是“一事一议”资金,用好、用足农村公路不足资金。
(六)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和路政管理工作。
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