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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天城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 来源: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10-28
  • 发布者:崇阳县天城镇人民政府

崇阳县天城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为期二个月的巡察,并于2020年4月24日进行了巡察反馈,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相关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对照我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个方面存在的21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销号,截止至今,我镇已整改销号21个问题,追责问责28人,其中谈话提醒8人、批评教育16人、诫勉谈话2人、党纪处分1人、免职1人,退缴资金1.2万元,建章立制34个。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我镇2020年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镇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巡察整改专题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在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的同时,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不回避,对巡察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全盘接纳吸收,化压力为动力,并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廖旦同志任组长,镇长王志刚同志为第一副组长,镇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专班,抽调全镇各内设部门精干力量为专班成员,陈超同志负责整改专班日常工作,镇纪委负责督促各专班、各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5月即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廖旦同志代表镇党委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沈晖同志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讲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蔡耀斌同志在巡察反馈意见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印发至各村、社区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改;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问题逐一进行研讨,统一思想,确保整改到位,确保改出成效。

(二)划分任务明确到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天城镇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天城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成效,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镇党委知耻后勇,党委书记带头认领问题,带头分析问题,带头整改问题,并结合“六大活动”对巡察反馈所有问题逐一进行认领,进行将每一个问题都划分到人,明确到每个班子成员、每个内设部门,确保问题不回避,问题整改不落空,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的措施、今后努力的方向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在作风上进一步努力、在方式上进一步改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立足长远建立机制,确保整改工作长效久远。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镇党委立足长远,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避免今后工作再出现类似问题。如制定党委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学习制度、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村级组织人事管理制度等,使各级和基层办事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违章必究。同时将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以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的心态,将整改工作成效融入到天城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中,让忠诚、干净、担当刻在干部心中、记在干部脑中,以更加优良、更加饱满、更加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去,为天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直面正视问题,明细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存在问题:在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渗透转化下功夫不够,利用村级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引导群众精神文化追求有效性不强。如:郭家岭村东狱庙紧临县第二小学郭家岭分校,逢初一、十五烧香拜佛的群众依然不少;渣冲村、河田村、新塘岭村已关停取缔的宗教场所仍有信徒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镇28个行政村、11个社区主要路口、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大力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树立广告牌子200余块。二是对全镇各村社区农家书屋现状及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规范其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群众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三是组织对全镇23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关闭取缔12处无证宗教场所,改作他用4处,2处申请临时点,对各宗教场所不间断开展巡查。四是对新塘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明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黄志军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驻村干部陈捍泉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

(2)存在的问题:落实县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清”行动不到位,如:中津村碱水圳两边小产权房开发,几千户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碱水圳,部分居民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到圳沟,目前碱水圳已经成为一条黑水沟,臭气熏天。香山村、谢家坳村、浮溪桥村等村仍存在垃圾乱丢乱放、环境脏乱差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桑集公司协调,要求其按合同及时清运106国道、214省道及319省道天城辖区的垃圾,同时按照年初同垃圾清运责任人(杨岳辉)签订的清运协议,督促各村同清运责任人加强联系,加大垃圾清运力度,镇专班每周进行督查。二是制定《天城镇村社区清洁行动暨农村人居环境“百日巩固”行动方案》,组织各村社区每周五集中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净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三是中津碱水圳治理由镇人大协调,提请县县直相关单位对该区域进行立项和整治,目前该项目住建部门已完成规划和评审,待招投标后再实施。四是对中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卫斌进行问责。

(3)存在问题: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近3年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甚至为应付检查重号发文。如镇发文登记簿上天办发[2017]8号为《天城镇平安创建宣传活动方案》,但《天城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实施方案》也使用该文号。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天城镇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天城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镇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三是每月对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报告。

2、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4)存在问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2017年以来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定的内容没有编发会议纪要,大额资金讨论没有记录班子成员个人发表意见情况。如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大额资金商讨会”,涉及35笔大额资金,仅以“一致同意以上资金用途”简单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天城镇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规则》,明确党委议事规则(含“三重一大”事项),定期开展议事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党委会议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人党委委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经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并按有关规定存档。

(5)存在问题:补编党委会议记录。2018年镇党委“关于龙云华同志职级晋升专题会”、“关于汪敏同志任免专题会”两份记录参会发言人顺序及发言内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的实施方案》,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内容,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统一使用党委会议记录簿,严格监督检查党委会议记录情况。二是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会,加强机关基础工作教育和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公文应用培训,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范党委会议等各种会议的记录格式、关键要素和内容。

(6)存在问题: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实。部分村存在议事不清、公开内容不具体不细化现象。如渣桥村重大事项记录时间混乱,2017年11月22日议事记录在2018年5月25日之后;蛤蟆石村重大事项“党员会审议记录”中没有审议内容,但表决人签名栏中已有党员签名;肥塘村议事记录大部分没有时间、发言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天城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竞标管理制度》,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通知》,明确“四议两公开”实施步骤、决策内容和相关要求,在2020年工作例会中,对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专题培训,对“四议两公开”有关资料记录、整理、归档提出要求,做到工作有痕迹、有资料内容可查。二是健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作用,对村社区事务工作进行监督,对程序、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由村社区纪检委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

(7)存在问题:村级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部分村班子在发展村经济上有畏难情绪,存在“等、靠、要”思想,自我发展意识不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欠缺实招。如史家渡、乌龟石、河田、陈河水等村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措施不多、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组织举办全镇村“两委”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增强村干部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村级党组织联系带富能人,带富能人包扶贫因户活动,对各村“致富能手”进行摸排登记,把优秀致富能手和带富模范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提高他们的致富技能和带富本领,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引进项目扩大就业增加收入。

(8)存在问题:社区党组织核心地位不明显,“两委”作用发挥不充分。社区班子大多士气不振,认为社区缺钱、少人、事杂,疲于应对各项中心工作。部分社区存在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辖区内人员信息掌握不清、政策宣传不到位、社区警务室形同虚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崇阳县2020年党建引领城区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事项清单》,明确任务,列明清单,建全完善考核机制,调动“两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以增强党性、提高综合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增强社区班子的服务观念。三是结合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工作,安排各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大摸底,完善一户一档信息,建立台账资料。四是选派优秀干警到社区任职,任命6名民警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聘任5名民警担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规范社区警务室工作,派出所民警担任相应社区的党政职务,规定每星期到社区值班和处理日常工作不得少于1天。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思想政治建设虚化。

(9)存在问题: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得不实,2018年3月至10月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记录有8次,但学习当日所有的班子成员工作日志显示为其他日常工作,副书记徐卫平于4月26日任天城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但3月16日的中心组学习记录中却显示有徐卫平同志的学习发言。部分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学习思想,个人政治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学习方式单一,学习时间有限,没有按“学懂弄通做实”要求下功夫。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天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每月按照计划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同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学习,做好笔记,做好记录。二是丰富学习方式方法,采取个人充分自学、集中研学、专题报告、调查研究、观看视频等形式开展学习,及时转化运用学习成果,撰写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真正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4、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10)存在问题:党建责任不落实。部分基层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存在虚位、缺位。镇机关党支部书记刘正良2018年、2019年没有主持过支委会,没有讲过党课;桃红村党务工作由非党员身份的村委负责;松柏岭村“两委”配备不齐,党建台帐临时聘请他人代建;11个社区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基本未单独开展组织生活,形同虚设,桃溪社区连党员人数都掌握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初组织召开天城镇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支部书记1人、委员3人,新当选镇机关支部书记徐卫平同志在机关党支部活动中开展讲党课活动。二是调整桃红村“两委”成员分工,配齐松柏村“两委”成员,选派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调整,规范基层党建工作。三是制定《天城镇村社区党支部规章制度》等制度,明确各村、社区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党支部基本制度等,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执行制度。

(11)存在问题:压力传导不严不实,规矩意识不强。渣桥村村委员肖初旦2016年3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后被开除党籍,但2017年1月9日仍参加渣桥村支委会并以支委身份发言;香山村党员龙先明以“打牌不空”为由拒绝参加巡察组座谈,需村干部做工作才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压力传导,对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定期进行督查。二是责令渣桥村委会辞退不符合条件聘用人员,同时对全镇各村社区干部、聘用干部进行政审和“红色体检”,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辞退。三是深化“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加强对辖区内党员管理和教育,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如期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争做合格党员。

(12)存在问题:党员管理存在盲区。村、社区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有效措施,流动党员身份认同感不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会率低现象较为普遍。开发区社区2019年党费收缴不及时,共有48名党员,但党费缴纳手册中只有21名党员的缴纳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天城镇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原则、关系接转、组织管理、教育、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组织各村社区支部对党员关系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创新方式方法,使其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对半年以上拒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按党章等相关规定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对长期在外、老弱病残无法及时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的党员实行“一对一”帮扶,采取上门送学、网络自学等方式,向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收缴标准和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党费,加强党费财务管理,做好台账记录。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

(13)存在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2016年、2017年镇党委制订的《天城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体系》《天城镇对村、社区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体系》《天城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天城镇对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内容完全雷同,且均为当年11月份才发文。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组织召开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年中调研督导与年终检查考核,将日常监督和年终检查考核向结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开展2020年第21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和“十进十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14)存在问题:镇党委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廉洁从政内部风险防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点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从2016年至2018年全镇共有74名党员干部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定《天城镇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二是结合我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试点,选优配齐39名村、社区基层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落实纪检委员六项制度,建立各级党内监督对象、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实行纪委干部“四亮”工程,对村、社区事务工作风险防控点进行排查,堵塞漏洞,防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三是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定点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定期发送廉政短信进行提醒教育,定时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通报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为警。

9、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15)存在问题:落实“三转”不到位。镇纪委监督执纪聚焦主业不够,镇纪委书记2018年、2019年都在参与城南指挥部征地拆迁工作。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镇纪委书记陈超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联系步行街社区、下津村,不再分管其它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党政业务。

(16)存在问题:开展教育警示工作不及时。镇纪委2018年已对寺前村村干部程进祥违纪问题做出处分,但截至2019年12月,党纪处分文件未下发至村组织,也没有开展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导致村干部群众产生误解。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度受处分的党员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相关内容,由镇纪委或委托他人在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组织予以宣布,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扎实开展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工作。二是设置各村社区2020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既定项目,定期组织学习省、市、县相关通报,汲取他人教训,警醒教育自身。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执行财经纪律宽松软。

(17)存在问题:巧立名目为他人谋利。天城镇聘用的小车司机张学明,2017年领取“公务员补贴”2400元、2018年领取“车改”3840元,均由镇政府在社会抚养费返还款中列支。

整改情况:一是对张学明违规领取的10800元补贴进行收缴。二是加强镇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人社、工会等部门文件发放机关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和津补贴。

(18)存在问题:收缴村集体资产租金不力。2013年5月8日,乌龟石村将丹仁庙水库发包给村民娄细农、朱俊华共同经营,约定承包费1000元/年,承租人连续6年没有上交过租金,累计拖欠6000元,现任村干部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催交,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乌龟石村按协议相关条约依法终止与娄细农承包协议,收缴拖欠租金1200元。二是制定《天城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由镇财政所组织各村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未收缴的村集体资产租金进行收缴。

8.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缺失。

(19)存在问题:拆分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2016年,天城镇中津洲社区办公楼改造费用18.63万元,为了规避招投标,人为将该项目拆分为办公用房改造、厕所改造、安装雨棚等3个建设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由2020年度工作会上,组织镇财政部门对各村、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要求各村、社区项目严格执行崇阳县招投标相关规定,20万元以内项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20万元至50万元项目在天城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后再组织实施,50万元以上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投标再组织实施,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0)存在问题: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2016年12月,中津洲社区购置空调电视机等固定资产5.46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018年4月,白泉社区无政府采购手续购置空调、电视机等固定资产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度工作会上,组织镇财政部门对各村、社区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参照《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2019年-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村社区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组织镇财政所等部门对镇、村、社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三是对中津洲社区党支部书记程宜清、白泉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志敏进行批评教育。

9.村办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

(21)存在问题:环城村于2011年注册成立湖北环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自2016年5月份以来,先后17次借款1220万元给雷国民等8人,以上借款大部分未经村委会讨论决定,也没有向村民代表大会公开借款事宜,有的借款没有约定还本付息的具体时间、有的借款没有按约定时间还本结息。企业资金的流向与控制脱节,存在借款随意性大、资金监管缺失的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环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公司业务按公司章程进行管理,严格遵守公司法相关规定。二是健全制度、民主决策,规范环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公司借款、投资需经环城村“两委”人员集体讨论,公司董事、监事同意,村民代表同意情况下方可进行。三是完善相关制度,签订相关合同,与雷国民等人约定投资还款方式、还额时间,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不流失。四是受疫情影响,为支持企业发展,积极响应国家相关号召,经村两委讨论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与相关欠款人员协商约定相关本息还款时间。

三、坚持长效巩固成果确保整改工作长治久远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坚持责任追究到位。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经镇党委研究,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充分发挥好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作用,确保类似问题不再产生,镇纪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同时,镇党委结合2020年“六大活动”开展,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转作风、转方式、转理念,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我镇各项工作得以落实,各项任务圆满得以完成。

(二)坚持制度落实到位。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镇党委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并充分各项规章制度作用,用制度管住人、管住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三)坚持责任落实到位。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新要求的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两个责任”考核检查机制,不落俗套,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和纪检委员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中共崇阳县天城镇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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