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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代表行动实施方案

  • 来源: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06-08
  • 发布者:崇阳县铜钟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代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意见》精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工作方案》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助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代表行动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代表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组织全乡人大代表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代表行动,为进一步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抓共同缔造就是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聚焦共同缔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听民声、集民意、聚民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凝聚人大力量,贡献人大智慧。

二、活动主题

进一步利用好“乡人大代表之家”和“片区代表联络站”载体,围绕聚力共同缔造建设,突出“小切口”、聚焦“大民生”,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全程参与共同缔造政策宣传,全程参与民情民意收集,全程参与共同缔造项目监督,全程参与群众民主评议。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代表培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基层治理”主题代表行动培训,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刻理解“共同缔造”蕴含其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价值追求,准确把握“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共同缔造”作为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的重要抓手和人大代表有效履职的重要平台,以主题代表行动工作成效彰显“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开展一次主题倡议活动。向全体代表发一份倡议书,引导人大代表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力所能及的实事做起,积极宣传引导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共同缔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共同缔造,营造“主意大家拿、办法大家想、事情大家做”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氛围。(完成时限:5月底前)

3.开展一次主题夜话。以代表联络站为载体,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依托“农家夜话提议,村湾事务理事会商议,湾子夜话决议”等载体,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到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行动,积极参加湾子夜话、农家夜话群众议事活动和“代表·选民面对面”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共同缔造,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体系。(完成时限:6月底前)

4.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8个村共同缔造点进行调研,以此次调研视察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共同缔造”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共同缔造”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人民的天然优势,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到“共同缔造”活动中来,为该乡共同缔造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贡献人大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填写入户调查问卷,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听取群众心声,收集群众意见,提出代表建议,为群众代言。(完成时限:6月底前)

5.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活动。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正确监督,在“睦邻式建设共管”中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组织共同缔造试点村的片区代表,对共同缔造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实事项目开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视察调研、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方式,参与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及后续使用和日常管护等全过程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期盼,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共同缔造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共同缔造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确保“五个一点”,即:“群众投工投劳筹一点、乡贤能人捐一点、社会力量帮一点、建设材料就地取一点、政府以奖代补奖一点”,共同缔造项目建设模式落实不变形、不走样,实现全过程监督闭环。注重结果运用,以代表联络站为单位,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乡人大主席团。(完成时限:10月底前)

6.开展一次民生事项人大代表票决活动。围绕共同缔造重大民生事项组织开展一次人大代表“票决”活动,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完成时限:10月前)

7.开展一次专项工作评议。乡人大定期听取乡政府报告示范村生态宜居、治理有效、服务齐全、人际和谐、文化丰富、保障到位、发展创新等共同缔造量化评估情况,召开专项工作评议会,制定评分表由人大代表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完成时限:10月前)

四、活动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上旬)。

1.制定活动方案。逐级传达学习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具体的代表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2.优化代表编组。结合领导分工等工作实际,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重新调整各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科学编组,组织五级代表就地就近参加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10月)。

3.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各代表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时间,围绕活动主题,采取“走访、座谈、就近就地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研,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代表履职法定方式,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线下活动与线上活动相结合,必选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行动”微信群等平台载体,组织开展“湾子夜话”、“农家夜话”、“代表·选民”面对面等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推动代表工作在一线开展、素质在一线提升、建议在一线收集、作用在一线发挥、代表工作队伍在一线锤炼。

4.意见收集和交办。活动结束后,代表小组组长召集召开代表小组会议进行集中讨论确定活动成果,将讨论确定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乡人大主席团反馈。

(三)检查督办阶段(6月—10月底)。

5.开展代表行动“回头看”活动。为增强活动实效,对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代表小组灵活安排时间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集中视察活动,看提交的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并写出“回头看”视察报告。

(四)总结考核阶段(11月—12月)。

6.代表履职登记。代表年度履职情况,由代表小组长负责将每次开展活动情况记入其履职档案,乡人大负责收集。各位代表结合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活动,将参与“活动”情况向选民述职。

7.建立活动台账。各代表小组组长负责认真做好代表小组活动记录,乡人大负责收集整理,建好年度代表活动工作台账。

8.撰写总结报告。乡人大、各代表小组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年终要对全年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9.开展履职考核。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对人大代表不积极参加“活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作风漂浮,虚假监督、人情检查等问题,向代表所在工作单位反馈,并依照《代表法》进行问责。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代表行动是人大服务中心大局的有力抓手,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是加强代表队伍和工作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压实责任,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及时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成效。要压实代表小组组长责任,做好活动组织、代表联系联络、意见收集等工作,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2.强化依法履职。活动中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把准人大工作定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组织和引导代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映情况,回应和推动问题解决。

3.强化活动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代表行动”活动重大意义、活动内容的宣传力度,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让人民群众知晓活动、参与活动、监督活动开展。要大力宣传和推广代表行动活动的典型事例和好的做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知晓度、信任度和代表依法履职的满意度。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挖掘特色亮点,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代表行动”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4.强化活动实效。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活动实效的重要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注重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要发挥代表的主力军作用,引导代表当好共同缔造的宣传员、示范员、信息员、监督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五共”的主动性、积极性。要敢于监督,开展意见办理“回头望”,综合运用视察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跟踪督办问题的解决,提高代表意见办结率和满意率,确保活动实效。

中共崇阳县铜钟乡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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