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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肖岭乡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 来源:肖岭乡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07-25
  • 发布者:肖岭乡人民政府

各村:

为加强和规范肖岭乡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管理工作,正确评价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生态环保网格员队伍,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配备

肖岭乡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巡查区域及任务

序号

姓名

巡查区域

每月巡查次数

1

胡四清

肖岭村

8

2

胡十全

大堰村

8

3

吴艳旭

台山村

8

4

吴鹏辉

霞星村

8

5

宋辉

泉陂村

8

6

雷春龙

白马村

8

7

陈中兵

锁石村

8

8

雷亚妹

三角村

8

9

黄新谷

星桥村

8

10

沈炜平

金不村

8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辖区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

(二)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环境安全隐患立即向乡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理处置工作;

(四)做好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

(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队伍管理

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环保网格员队伍管理,根据工作职责履职情况对环保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环保网格员在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的指导下、村“两委”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按要求完成每月巡查,对负责的辖区巡查达到100%,得50分,否则按比率扣分。网格员巡查上报描述不清楚的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

(二)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的,得基础分50分,否则按比率扣分。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处置的每项加5分,未能及时处理的每项加2分,最高分值为50分。

(三)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村年终综合工作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将落实追责问责。

崇阳县肖岭乡党政综合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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