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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肖岭乡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
为加强和规范肖岭乡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管理工作,正确评价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生态环保网格员队伍,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配备
肖岭乡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巡查区域及任务
序号 | 姓名 | 巡查区域 | 每月巡查次数 |
1 | 胡四清 | 肖岭村 | 8 |
2 | 胡十全 | 大堰村 | 8 |
3 | 吴艳旭 | 台山村 | 8 |
4 | 吴鹏辉 | 霞星村 | 8 |
5 | 宋辉 | 泉陂村 | 8 |
6 | 雷春龙 | 白马村 | 8 |
7 | 陈中兵 | 锁石村 | 8 |
8 | 雷亚妹 | 三角村 | 8 |
9 | 黄新谷 | 星桥村 | 8 |
10 | 沈炜平 | 金不村 | 8 |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向辖区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
(二)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定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环境安全隐患立即向乡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理处置工作;
(四)做好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
(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 、队伍管理
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环保网格员队伍管理,根据工作职责履职情况对环保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环保网格员在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的指导下、村“两委”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四、考核办法
(一)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按要求完成每月巡查,对负责的辖区巡查达到100%,得50分,否则按比率扣分。网格员巡查上报描述不清楚的每件扣5分,扣完为止。
(二)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的,得基础分50分,否则按比率扣分。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处置的每项加5分,未能及时处理的每项加2分,最高分值为50分。
(三)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村年终综合工作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将落实追责问责。
崇阳县肖岭乡党政综合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