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22年单位预算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903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综合履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职能。
(二)内设机构
1、园林绿化办公室。负责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各科室的关系,认真做好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信息。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归档及文印,保密工作监管。 2、园林绿化规划建设股。负责参与拟定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及年度计划监督实施。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3、园林绿化管理股。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及园林绿化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公园及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人员情况
人员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精神的基础上,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执法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强化职责,明确权利,不断夯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管养水平。做到任务到地,责任到人,激发职工搞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工作热情,使园林绿化管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带动管养水平的全面提升,致力于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继续做好全城区、公园绿化养护工作。及时洒水,除虫打药,施肥,修剪及清除杂草,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害能力,经常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1、加强养护、强化管理。立足现状,挖掘潜力,提升城区绿地的景观效果,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工作,逐步解决影响绿地景观效果的问题。
2、按照执法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勤俭节约、增效节能,认真落实,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单位预算单位构成由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744.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06万元,增长14.27 %。主要原因是绿化面积增大,城区养护需求增大增加等因素。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44.8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8.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9万元、邮电费 0.2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4万元、日常维修费6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60.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2.1万元、劳务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 1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58万元、租赁费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0.66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 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房屋面积共有150平方米;共有车辆6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年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特定类项目支出 500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共有项目1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 500万元,设置绩效目标2个。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2个,涉及上级资金 0万元,设置绩效目标0个;县级项目0个 ,涉及本级资金500万元,设置绩效目标2个。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充园林局绿化养护经费。
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政府债务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