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476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规划区域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清运及垃圾处理场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区域内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全县规划区域内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的管理、维护维修工作;受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依法对全县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规划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国有环卫资产的管理使用;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对外联系、环卫工作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年工作总结和各类文件、文书等工作;承办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议案和提案、建议案;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组织机关理论学习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报市容环卫管理资金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负责财报帐、财务审核、统计工作,负责各类票据的购买、发放、缴销和票款的结算工作;负责承办工资调整、福利津贴审核、机构编制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依据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文件,严格按标准收取规划区域内居民、单位、门店、车辆垃圾处理费和建筑抛洒费;负责协调、指导、解决在征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收费法规、政策、制度、办法的解释和指导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收费档案。
(3)综合业务股
负责编制年度市容环卫车辆和设备更新、购置和环卫设施建设等计划;制定环境卫生行业主要作业工种的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察;依据有关条例对环卫设施移动、停用、占用、拆除或改变用途进行审批;做好全县环卫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及设备改造、大修、报废的鉴定和审批;做好环卫设施与重点设备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对全县环卫设施设备技术指标进行有效的指导、考核和管理;负责规划区域内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常管理工作。
(4)环境卫生管理股
受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依法对全县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规划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规划区域内清扫保洁、清运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检查、考核和大型检查活动、突击活动的应急工作调度、处理;负责街道洒水与机械清扫质量考核。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7人,其他人员1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根据单位实际填报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42.95万元,比上年减少204.03万元,下降5.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2.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减少一个垃圾清运项目费用。
2023年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742.95万元,比上年减少204.03万元,下降5.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2.95万元;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减少一个垃圾清运项目费用。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有则分项目填报,无则填报0)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有则分项目填报,无则填报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须公开明细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4.20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会费5.75万元、福利费2.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8%,比上年减少41.58万元,下降48.47%。下降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1%,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单位无此项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单位无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本单位无此项费用。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23—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6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原因: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保有车辆共有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崇阳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4个,总计支出3411.5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环卫市场化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2930.89万元:主要内容包括:(1)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的综合清扫清洗保洁服务(包括城区保洁区域内的所有沉渣池疏通清理及渣土运输服务);(2)城区保洁区域内的牛皮癣清除服务;(3)背街小巷保洁清运服务;(4)城区的垃圾桶、果皮箱的垃圾收运及清洗服务;(5)城区范围内中转站的垃圾转运及管理服务;(6)县城区河道及周边的保洁与捡拾服务(含水面,隽水河及香山河水面保洁捡拾除外);(7)城区保洁范围内的绿化带保洁、捡拾服务;(8)城区范围内现有公厕日常卫生保洁服务;(9)城区范围内公园清扫保洁服务(含绿地中自然产生的枯枝枯叶的清扫保洁运输服务);(10)城区范围内护栏的清洗保洁服务;(11)城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12)信息化平台管理。对城区作业范围进行考核督办,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垃圾场运行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垃圾无害化清运油料及车辆维修,垃圾场日常运行管理等费用,实现了农村垃圾无害化运输处理,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