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8840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因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机构人员转隶、人事调动,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声明以下执法领域为综合执法的原执法证件作废:

1.庞惺吾,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3,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2.刘浪,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9,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3.汪洋海,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8,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4.宋堂威,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1,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5.刘康,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7,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6.王焱,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5,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7.刘勇,执法证编号:17110699072,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8.程栋,执法证编号:17110699066,有效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作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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