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826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其中1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政协提案7件(其中1件主办件,6件协办件),现将相关办理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细化分解任务。年初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了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对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了细化分解并梳理分类,明确了承办领导、承办单位和承办责任人,确保各承办件能够件件有落实。
二是认真听取意见。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的办理原则,局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建议提案办理调度会,密切联系并积极邀请相关代表和委员赴办理现场指导工作,认真听取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不断修正完善办理措施,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三是稳步推进办理。在办理主办件第52号建议关于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的过程中,我局利用老林业局9000余平米闲置空地建设停车场,完成了硬化刷黑和260个停车位的划线,并安装了停车场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城市边角料大力实施停车泊位增量,在县公路局小区、体育馆门前等地段新增停车泊位545个。潘俊娜代表表示十分满意。在办理主办件第18号提案关于拆除大集广场废弃游乐设施的过程中,我局于3月31日邀请谭小宁等5位委员在大集广场对该提案进行了现场办公,充分征求了委员相关意见,敲定了相关办理举措。目前已对大集广场游乐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查清了户主和联系方式,建立了工作台账,正在与户主协商游乐设施撤场条件,谭小宁等5位委员对办理进度表示十分满意;在办理协办件第18号建议关于规范城乡电动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管理的过程中,我局加大了城区电动摩托车、电动老年代步车门店的巡查监管力度,共查处相关车辆门店出店经营、占道促销行为17起。在办理协办件第48号建议关于禁止城区小区操办丧事的过程中,我局配合民政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按照自身职责常态化对城区开展巡查监管,对城区操办丧事违规搭棚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在办理协办件第4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县充电桩布点建设的过程中,我局结合崇阳实际,在老林业局停车场及城北垃圾压缩中转站预留了充电桩场地,条件成熟后可随时建设充电桩。在办理协办件第11号提案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过程中,我局督促环卫公司成立了公厕管理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城区公厕管理,每天对城区公厕的环境卫生进行保洁,对水、电等公共设施进行巡检,确保城区公园能够正常使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在办理协办件第22号提案关于编制崇阳县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的过程中,我局多次参加县资规局召开的专题会议,积极配合参与规划编制,并结合我县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主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在办理协办件第30号提案关于规范开发区货运车辆有序停放的过程中,我局加大了开发区下津大道、金城大道、丰日大道等大型货运车辆主要停靠路段的日常监管,按照自身职责对违规运输渣土行为进行了严查严管,共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行为20余次,对相关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驾驶人规范有序停放货运车辆。在办理协办件第32号提案关于修建米应生纪念亭的过程中,我局积极参加文旅局召开的专题会议,根据文旅局的修建工作要求,配合拆除亭前乱搭乱建、审批相关宣传标识牌等,为米应声纪念亭的修建工作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继续坚持高标站位,以各位代表、委员是否满意为准尺,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各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高。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