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8413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文件精神,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运用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全面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流程的抽查方式,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面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督查时间。

2023年四个季度每季度抽查一次。

(二)督查对象。

1、对城区餐饮厨余垃圾的收集检查;

2、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检查;

3、对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的检查。

三、抽查方式及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从抽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一个抽查对象、然后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一个检查组,采取现场、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双随机”抽查是各级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

2、要将抽查结果通过本单位公告栏、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面向社会公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检查对象整改落实。

3、要对抽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的思路和意见建议。

附件: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清单

附件: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抽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城市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监督管理检查

1.是否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2.是否按照核准的要求和范围处置建筑垃圾;

3.是否采取密闭系统运输,是否存在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现象;

4.是否将危险品混入建筑垃圾;

5.是否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在建项目涉及渣土运输的各方责任主体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2

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检查

1.检查县城区商铺摊贩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2.户外广告设置是否经过许可、是否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设施是否影响市容、是否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

城区经营个体商户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3

城区餐饮厨余垃圾的收集检查

检查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县城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医院食堂

一般检查项

现场检查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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