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市城管执法局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7098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城市城管执法局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城市城管执法局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履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职责,确保该项监管工作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落实到位,依据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通过采取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全面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流程的方式,逐步规范“双随机”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最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秉持公正、公平、文明的执法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将“双随机、一公开”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予以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模式,构建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依据执法检查要求,针对城区餐饮厨余垃圾收集、市容市貌监督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处置等方面开展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
按照有关要求,对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编录,若人员情况有变动,及时进行更新。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要求,制定我局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监管工作进行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市场主体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完整、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作用,扎实推进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科室需密切配合,切实落实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积极完成相关制度建设,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
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附件: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清单
附件: 崇阳县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抽查依据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城市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监督管理检查 | 1.是否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2.是否按照核准要求和范围处置建筑垃圾; 3.是否采取密闭系统运输,有无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现象; 4.是否将危险品混入建筑垃圾; 5.是否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 在建项目涉及渣土运输的各方责任主体 | 一般检查项 | 现场检查 |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
2 | 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检查 | 1.检查县城区商铺摊贩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2. 户外广告设置是否经许可、是否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设施是否影响市容、是否安全牢固及功能完好。 | 城区经营个体商户 | 一般检查项 | 现场检查 |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
3 | 城区餐饮厨余垃圾的收集检查 | 县城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医院食堂 | 一般检查项 | 现场检查 |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