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449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县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县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推进全县能源市场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推进实施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推进全县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十五)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定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等建议。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开展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十七)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办公室、县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援疆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全县电力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综合规划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管理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农业农村股(粮食管理股)、工业发展股、社会发展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能源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崇阳县能源办公室、崇阳县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属副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17人,工勤编 7 人,全额事业编 1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10人。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32人,其中在职45人,其他人员4人,退休83人。
四、部门决算汇编范围
2021年纳入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收支包括:
(一)行政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行政单位 1 家,为发展和改革局。
(二)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事业单位包括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崇阳县能源办公室、崇阳县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等3家副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1 家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五、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有1个: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决算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4 个所属事业单位(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崇阳县能源办公室、崇阳县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合并编制报表。
第二部分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度收入总计2329.33万元,支出总计 4353.72万元。与 2020 年相比,收入减少1905.26万元,支出增加398.63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是按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以财政拨付的指标数为收入确认数,2021年度是按照国发〔2021〕5号文件规定,收入的确认为收付实现制,实际支出多少,确认多少收入,未支出的部分不确认为收入,由于政策变更的影响,导致2021年度的收入与上年度的收入相比有所减少。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上年结转的厕所革命专项经费262万元、暴雨洪涝灾害补助资金372万元而导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329.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13.13 万元,系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从当年财政取得的资金。较 2020年决算数减少1839.26万元,下降44.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是按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以财政拨付的指标数为收入确认数,2021年度是按照国发〔2021〕5号文件规定,收入的确认为收付实现制,实际支出多少,确认多少收入,未支出的部分不确认为收入,由于政策变更的影响,故2021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839.26万元。
2.其他收入16.19万元,系2021年度收到的驻村工作经费、党费退还等款项,较2020年减少66.01万元,下降8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收到了上级部门拨款50万元,而本年度没有此款项导致其他收入下降66.0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性质分项列支如下:
(1)基本支出87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5.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39万元。
(2)项目支出3482.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1022万元,行政事业类2460.36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列支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19.49万元;
2、商品和和服务支出422.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16.48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022万元;
5、其他资本性支出503.81万元;
6、对企业补助1569.59万元。
三、按功能分类列支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0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
6、农林水支出662万元;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45.01万元;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9.58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2万元;
11、其他支出110万元。
2021年决算支出4353.72万元,上年度支出3955.09万元,支出增加了398.63万元,本年总支出比上年上升了10.0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上年结转的厕所革命专项经费262万元、暴雨洪涝灾害补助资金372万元而导致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为2313.13万元,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152.39万元相比减少1839.26万元,下降44.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是按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以财政拨付的指标数为收入确认数,2021年度是按照国发〔2021〕5号文件规定,收入的确认为收付实现制,实际支出多少,确认多少收入,未支出的部分不确认为收入,由于政策变更的影响,故2021年度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839.2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4337.53 万元,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2.88万元相比增加464.65万元,上升10.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上年结转的厕所革命专项经费262万元、暴雨洪涝灾害补助资金3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3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85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3482.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加21.0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拨付了80万元的原粮食局退休人员经费而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98.6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付了上年结转的厕所革命专项经费262万元、暴雨洪涝灾害补助资金372万元而导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与2020年度相比,人员经费增加35.4万元,增长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拨付了80万元原粮食局退休人员经费而导致人员经费上升。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4.35万元,下降30.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有所减少而导致公用经费下降。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数为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6.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占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2万元,占8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78万元。本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已无公车,2020年无此项支出,但因工作需要,2021年11月份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向车改办借到公务用轿车1辆而导致支出增长。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2万元。其中:
(1)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2)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县、招商引资企业交流工作情况、调研及接受省市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客62批次、来客680人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06万元。增加的主要是2021年度本单位增设了崇阳县土桥抽水蓄能项目指挥部和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两个机构,相应公务活动有所增加而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上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和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348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2021年度项目资金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崇阳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过程中财务收支、项目建设等支出进行严格把关,资金审批流程管控到位。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来看,部门整体预算收入4792.7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63.39万元,本年收入2329.33万元,支出4353.72万元,预算执行率90.84%,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有所偏差是因为存在粮食流通产业项目等历年结转项目资金439万元。下一步将根据历史开展情况和预计工作安排,合理规划预算资金达到分配。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厕所革命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收入数为3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62万元,执行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自评得分91分。主要产出和效益:修建农村公厕18所,该项目的实施避免了脏乱差的公共厕所设施对生态环境的恶劣影响,能够大大方便县、乡镇、村等各层级群众的生活,对其生活的便捷以及生活环境能得到极大的改善。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自评得分86.8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按照项目“政策可准入、发展可持续、资金可获得”的要求,积极向上争取一批重大项目,2021年共争取中央、省预算内项目15个,资金6914万元;一般债券项目2个,资金5467万元。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雷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健医用防护产品生产线和非米丰光电生产线等4个省级重点项目和18个市级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入库,分别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37.8%和131.2%。正大饲料加工、湖北帮友电热工具生产线、西庄牡丹小镇等一批重点项目竣工投产,106国道花山至黄龙段升级改造全线通车,达到国家一级公路标准。我们抢抓咸宁市打造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产业行动契机,充分利用崇阳风、光等资源优势,加强与央企、国企对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一大批央企、国企来崇阳投资考察。浙江运达公司分散式风电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中节能沙坪光伏电站项目已取得自然资源局、林业、环保、文旅等部门的支持意见函,其竞配指标的资料已递交省能源局。华润电力、中国水电合作投资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中节能湖北新能源投资的98WM光伏发电项目、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投资的菖蒲30MW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电投集团湖北新能源公司投资的青山30MW光伏发电项目纷纷签约落户。
(3)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县8个乡镇10个村共修乡村道路2.339公里,堤坊加固0.253公里,水渠1.757公里,道路水稳1878立方米,机耕桥2座,排水圳砌105米,河堤护砌3430立方米,拦水堰3座。项目的建成使部分农田灌溉得到保障,农业年收入增加,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改善,方便群众出行。
(4)优质粮食工程其他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收入数1606.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100.16万元,执行数为1419.58万元,完成项目预算的88.37% ,项目自评得分74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截至2021年底已建成粮食产后“五代”服务中心3个、“三代”服务中心3个和粮食产后服务点9个共15个服务点。建设钢构储粮方仓22个、工字钢储粮棚1个、分类储粮仓23个、粮食晒场7276㎡,全县粮食烘干日处理能力达到2010吨,低温仓改造库容2万吨,重金属检测仪5套,应急保障中心、信用保证基金体系以及特色粮油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我县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和检验能力不足的问题,提升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证了粮食质量安全;为农民增收,节粮减损约3‰;加快我县特色粮油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扶贫,全年为农户创收2000万元,助力贫困户户平增收5000元。
(5)崇阳县大市河白霓段生态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150万元,完成项目预算100%,项目自评得分94分。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完成河道清淤清障5.5公里,岸坡防护5.1公里,两岸浆砌石加固10.3公里,建设沿河步道10公里。项目的建成可促进当地工农业的发展,生产条件改善带动农业亩均产量增加。
(6)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收入数150万元,系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执行数150万元,完成100%,项目自评得分90分。主要产出和效益: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本区域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领域,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7)暴雨洪涝灾害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收入372万元,系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执行数372万元,完成项目预算100%,项目自评得分87分。主要产出和效益:恢复全县33个行政村33处水毁公路、桥、墩、河堤等。项目的实施,恢复了受灾区的农业生产,修复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使群众出行方便,农业生产得实惠。
(8)大市鼓舞天下文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收入300万元,系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项目预算33.33%,项目自评得分81分。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计划新建沿河步道2公里,治理河道910米,铺设污水管和给排水管网4000米,新建700平方米停车场及鼓文化长廊、公厕、照明工程等。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提高大市村旅游品牌效应,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本单位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存在项目结转资金,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崇阳县财政局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结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大效能。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不足,将分析结果应用至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和预算安排相结合。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8万元,其中:办公费1.82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水费0.42万元、电费5.72万元、邮电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5.22万元,差旅费0.61万元、维护费0.42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委托业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7.66万元,其他交通费0.3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18万元。2021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4.35万元,下降30.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有所减少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采购货物支出主要是用于采购办公用纸等支出。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借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