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465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县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县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6)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7)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定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8)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县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9)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推进全县能源市场建设。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推进实施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推进全县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1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15)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定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等建议。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开展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17)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办公室、县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县援疆工作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18)承担全县电力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综合规划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形势,提出相关建议举措,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全县经济调控目标及调控建议,推进实施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承担县级经济形势分析、经济安全和经济领域防风险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对口援疆工作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2)行政审批股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报请国家、省、市审批及核准的建设项目;核准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3)价格管理股
负责全县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在法定权限内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负责组织成本调查和监审,组织实施价格听证制度;拟订价格应急预案,负责价格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收费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省收费目录申报、审定全县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收费工作;对经营性收费争议进行协调、仲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4)固定资产投资股
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措施;研究全县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建议举措;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5)农业农村股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并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协调落实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6)粮食管理股
负责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宣传,组织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粮食行业发展的具体业务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搞好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分析;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粮安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库管理、安全储粮和监督检查;负责地方储备粮的储存和轮换,落实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政策,协调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7)工业发展股(能源股)
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措施;统筹衔接全县工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推进高技术产业规划,推进创新能力建设;拟订全县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部署;研究起草全县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推进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计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
(8)社会发展股
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推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导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实施全县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组织申报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协调实施全县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并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9)(离)退休人员股
负责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5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4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8人,其他人员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抓好经济运行相关工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充分发挥发改部门综合经济管理职能,加强各项经济指标监测预警,切实加强分析调度。继续完善“旬分析、月调度、季结账”工作机制,加强预测、预警、预案,及时研判经济走势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2)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合力抓项目谋划。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坚持全民谋项目,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紧盯重大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拉练检查看点、急需解决的民生热点,全方位、全覆盖谋划2023年重点项目,确保全年谋划项目在300个以上,投资总量在600亿元以上,为稳投资夯实基础。二是全力抓政策争取。继续落实项目前期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精准研判国家投资政策和投向,将国家、省政策全面承接好、作用发挥好。加快中央、省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到“项目等资金”。加大汇报衔接工作力度,争取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着力抓项目推进。深化项目联组包保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全力以赴推进2023年省级、市级、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的建设进程,形成更多的实物工程量。推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完工、早达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开门红”和全年精彩。四是竭力抓项目服务。做好项目审批、开工、入库等上门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推动项目早审批、快开工、多入库,确保全县2023年重点项目纳统入库数量和投资总量能满足全年有效投资的增长目标要求。
(3)持续抓好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力度。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机构的合作,采集我县行政机关和社会公共服务组织以外的社会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动态、社会聚焦、政策法规等信用新闻信息。二是深入拓展信用惠民应用。着力推进信用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重点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食品餐饮等领域深化信用惠民等相关政策。三是归集除本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相关公共信用信息,每周按时向市信用平台报送。四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电子商务领域等八大领域的信用建设。完善推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崇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效。
(4)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发展思想,把营商环境视为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强化整改。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现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判,逐项制定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优化流程,按照任务时间节点保质争先的完成各项工作,县营商办将做好督办工作,收集各责任单位整改材料,形成问题整改落实台账。三是强化督办,制定“一月一督办、一通报,一季一排名、一约谈”的工作机制,对所有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工作消极不作为,造成营商环境工作被动局面和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5)粮食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执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落实好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惠农政策,引导和规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收购行为,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和收购工作。围绕托市收购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坚持收购质价政策,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双轮驱动,不断创新经营方式,主动掌控粮源,做大购销总量。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依法管粮。继续开展“一规定两守则”全员培训,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粮食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坚持“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崇阳县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构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质量检测并驾齐驱格局。既保持严格执法又提供行业指导服务,保障国家惠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守住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重点环节,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流入口粮市场。三是抓好流通服务,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把提升粮食流通服务水平作为新时期行业品牌文化的建设方向,始终把服务“三农”、服务民生贯穿于粮食流通工作的全过程。千方百计方便农民售粮,让农民卖放心粮、满意粮。因地制宜,从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坚持以人为本,找准优化粮食流通服务的着力点,创新服务科学发展举措,着力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粮食行业新形象。
(6)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加大水利设施项目申报和建设力度。继续开展陆水河全流域生态修复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重点抓好木三李水库开工建设前期工作;继续抓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抓好城市防洪项目建设,提高防汛抗旱能力。二是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抓好202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三是抓好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协调做好乡村公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督促落实配套资金、群众劳务报酬按时发放。四是推进畜牧业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动物防疫体系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疫情信息网络和疫病检测体系,提高防疫能力;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提高畜禽产品质量。五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粮食产能建设,重点抓好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申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
(7)持续推动长江经济带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在环境保护上着力。坚持靶向精准、分类施策、严格执法,实打实、点对点、硬碰硬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船舶污染防治、尾矿库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企业非法排污整治、入河口排污口整改提升、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力争在全流域大保护中走在前列。二是持续推进绿色发展专项项目建设。全面梳理项目建设堵点、难点,建立多部门联合推动机制,加强项目调度,加快绿色发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8)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做好省投资和重大项目智慧应用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认真学习平台操作手册,做好试运行期间的宣传、试用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平台正式上线宣传培训,大力推广平台应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切实发挥平台作用。让平台成为助力发改工作的好助手、加速器。
(9)持续推进能源及工业发展。一是构建新的现代能源供给体系。大力推进煤炭产能升级改造,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新能源,以可再生资源来替代不可再生资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增加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在建的2个光伏电站项目、1个风电项目全面建成,全容量并网。督促已签约的风电、光伏项目积极向省能源局申报新能源建设指标,尽快开工建设。督促华能华中区域公司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土桥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督促中燃公司加快天然气项目建设速度,LNG站全面开工建设。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08.42万元(含局机关590.84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84.03万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53.64万元,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66.96万元,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77.8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35.15万元),比上年减少531.39万元,下降3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0.98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
2023年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08.42万元(含局机关590.84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84.03万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53.64万元,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66.96万元,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77.8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35.15万元),比上年减少531.39万元,下降3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44万元,上级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0.98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0.18万元(含局机关72.12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15.66万元,崇阳县能源办公室12.36万元,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18万元,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中心20.04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12万元),其中:办公费48.1万元、印刷费5.75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0.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38万元、工会会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劳务费3.6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8.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6.53%,比上年增加69.26万元,增长85.59%。增长原因:新增二级单位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68万元(含局机关3.8万元、所属二级单位崇阳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0.38万元,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0.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2%,比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11.96%。增长原因:新增二级单位粮食发展中心。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部门无此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原因: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领导同意向车改办借用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原因:部门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3.88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7.18%。下降原因:对比上年单位支出情况进行调整。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崇阳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23—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8万元(含局机关4.8万元、所属二级单位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6.8万元,下降58.62%。下降原因:部分单位所需品去年已采购完成。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1辆(含局机关1辆、所属二级单位 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其他资产变化如下: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6个,总计支出110.9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1)法制建设及信访维稳绩效目标:维稳之后矛盾、案件发生率不超过85%,在维稳期间妥善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无自身管理人员越级上访。
(2)信息化建设运维资金绩效目标:确保明年底实现各级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
(3)粮食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全县粮食供应有保障且价格稳定,粮食质量安全有效提升,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年度考核争取先进位。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本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