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03270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目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建议。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订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机构设置

无。

(三)人员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强化政策执行,认真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好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引导和规范各类粮食市场主体收购行为,做好县级储备粮轮换和收购工作。坚持收购质价政策,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经营双轮驱动,不断创新经营方式,主动掌控粮源,完成2024年县级储备粮1500万斤的轮换收购任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坚持“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崇阳县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构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质量检测并驾齐驱格局。既保持严格执法又提供行业指导服务,保障国家惠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重点守住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重点环节,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流入口粮市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粮食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7.55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6.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2024年将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人员性经费纳入了财政拨款。

2024年粮食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7.55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6.83%,其中:基本支出37.55万元,占总支出100%,特定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2024年将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人员性经费纳入了财政拨款。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2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4%,比上年减少9.77万元,下降81.42%。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会费0.6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公用经费控制数控制预算总额,未在2024年预算中加入单位其他收入资金。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1467.16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2024年无部门项目。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崇阳县粮食发展中心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单位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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