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发改局门户网站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3269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发改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崇阳县发改局门户网站安全运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总  则第一章

为加强崇阳县发改局门户网站(简称发改局门户网站)安全管理,确保发改局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运维,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发改局门户网站是指崇阳县发改局门户网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本部门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第三条 崇阳县发改局办公室是发改局门户网站的领导管理机构,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发改局门户网站的监管督办机构,崇阳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发改局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第二章 网站建设 

第四条 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总体要求,本部门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栏目,依托县政府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第五条 网站栏目内容保障由本部门负责,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整理、编辑、审核、报备及上传和发布工作。

第三章  信息资源管理 

第六条  发改局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县发改局办公室负责,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发布工作。

第七条  发改信息资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八条  发改局门户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并对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专职专责。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并负责报送本部门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代表本部门在其网站上提供实时信息咨询服务。

第九条  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经发改局门户网站负责人审核确认。

第十条 涉及全县的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必须保证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 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三条  发改局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十四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本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栏目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后台管理口令位数不少于8位,且不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安全测评制度。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

 第十七条  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对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十八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账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应急响应制度。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上级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人员管理制度。发改局门户网站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监督管理 第五章

第二十二条  定期检查本部门信息采集报送、栏目管理及更新维护情况

第二十三条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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