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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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名       称: 崇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和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移诉工作。

3、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5、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6、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0、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教育司法机关送押、送拘留的各类人员。

12、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

13、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5、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16、负责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7、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8、指导林业公安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保卫科(股)的业务工作。

19、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职责。

2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内设副科级大队15 个,派出所14个。

二、人员情况

崇阳县公安局核定行政编制279人,工勤编制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286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109人,其他人员35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扎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工作总思路,毫不动摇坚定党的领导,纵深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之以恒公正文明执法,一以贯之从严管党治警,严防“疫后综合症”,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重点做到“一、二、三、四、五”。

锚定一个目标,争创全市一流。这个一流不是单一的指队伍、业务、基础、执法等某一个方面,而是综合的、全面的、涵盖所有的,之所定这样一个目标是因为我们有一帮能征善战的民警队伍,有一份热爱崇阳公安事业、愿意为之奋斗终身的使命情怀,所以我们必须要拿出百分的热情和百倍的激情,齐心协力再将崇阳公安推上一个新台阶。

强化两项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要大力推进集情报、指挥、智慧警务于一体的信息化大楼尽快投入运用,总结发扬公安大数据支撑疫情防控实践的有益经验,深入推进数据汇聚和融合共享,更好地服务精密防范、精确管控、精准打击、精细服务的警务实战需求,打造智慧警务新模式;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加强教育整训,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坚持从高从难从严,全面提升民警素养,严格落实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切实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聚力三项考核,即——市局对我局的目标考核、县政府对我局的考核以及我局内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去年我们在全市公安系统排名第四,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成绩却不尽如人意,这里有客观原因,但更多的是主观影响,各警种各部门要自觉主动的与市局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搞清楚考核具体事项,弄清楚考核“坐标系”,有的放矢做好迎考工作。县政府对我们的考核要把工作做在平时,把台账做细致,全力确保持续优秀。我们自己的考核今年已经修订并在局党委会上通过,这就是我们今年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各单位要对标行动,确保取得好成绩。

履行四项职能,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扎实完成各项安保任务,严管管控重点人员、物品和场所,确保本地不出事、网上不炒作、北京武汉不去人;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抓实执法规范化这条生命线,加强车载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应用,用好网上和视频监督执法全过程;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扎实做好治安、交通、监所、消防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百名民警进百社区(村)入百户”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强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显性用警,严打严防严管严控治安突出问题,着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开展五大攻坚战,即——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攻坚战,严防疫后综合症;扎实开展平安崇阳行动,以此为抓手全方位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省市行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将黑恶打到边除到角;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将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扎实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社会丑恶现象保持露头就打、除恶务尽高压严打态势。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公安局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450.0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57.12元,增长5.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保安服务费增加等因素。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45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3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245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5.54    万元、项目支出4554.5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公安局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7.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5.31 %;公务接待费支出15.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为了预备年度内有跟随省、市党政代表团出国出境工作任务预留资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07.3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07.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61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1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50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64.81万元,印刷费15.47万元,水电费113.68万元,邮电费44.44万元,物业管理费32.28万元,会议费6.25万元,公务接待费15.11万元,差旅费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39万元,培训费34.92万元,劳务费352.13万元,维修维护费68.52万元,专用材料费38.08万元,其他交通费(车补)153.24万元,其他开支163.97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0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70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61249.3     平方米;共有车辆58 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共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00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辅警服务及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工作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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