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2944 文       号 : 崇公复〔2022〕03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汪慧、何归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动车具有经济实用、容易操作等特点,因而是我县城乡群众首选购置、普遍使用的代步车辆,随着群众经济生活水平和需求的提升,电动车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此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并且在整体交通事故中占比较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由于大多数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存在错误的认识,认为驾驶电动车不需要上牌照也不需要驾驶证,因而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上路行驶时普遍存在超载、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部分电动车没有达到上牌的相关标准而无法上牌,无法购买保险,没有安全保障,因而也无法对此类电动车采取有效管理;三是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打击力度还不够。
为加强电动车的有效管理,交警大队一直积极采取各项措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响应政府决策,落实工作部署,切实为加强我县电动车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