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崇阳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答复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 011359676/2025-03609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名       称: 关于对政协崇阳县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答复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政协崇阳县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摩托车电动车遮雨(阳)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我县主城区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成为出行优选,多数群众为实现“晴天遮阳、雨天挡雨”作用,选择在车龙头上安装遮雨(阳)篷,该行为严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极大的增加了摩托车电动车出行的安全隐患。
2023年以来,我局交警大队开始施行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整治行动。至今年5月31日,共警告处罚不戴头盔驾驶员5412余人,拆除非法安装遮雨(阳)篷2481余顶,温情送头盔1800顶。现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开展面对面教育,深入浅出的讲解私装“遮雨(阳)篷”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引导驾驶员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充分利用“两微一抖”、崇阳电视台等自媒体平台公告:2024年1至3月底是宣传发动队伍,请群众自行拆除和不安装遮雨(阳)篷,4至6月底为整治初级阶段,温情整治并送头盔。在此期间同时进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交通事故警示曝光,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向广大群众告知私装“遮雨(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结合“五进”活动,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单位、企业、小区等,以发放宣传单、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宣讲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强化源头管控,及时铲除安全隐患。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涉及范围广、分布范围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联合城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安装“遮雨(阳)篷”的经营业主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遮雨(阳)篷”销售商的管理与教育,下达整改责任通知书,对拒不履行的销售商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交警大队车驾管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借摩托车主上牌之机,加大对驾驶人源头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警力深入外卖、快递企业等使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较为集中的公司开展检查,要求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电动车的源头安全教育和监管,严禁工作人员私装“遮雨(阳)篷”,筑牢源头安全防线。
三、提升常态整治思想,优化勤务模式。统一思想认识,拿出了“啃硬骨头”的决心,巩固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的意识,久久为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整治,形成严管氛围,打破部分摩托、电动车主认为“交警管理松一阵、紧一阵”的侥幸心理。结合当前天气汛期特点规律,研判道路交通形势,找寻摩托、电动车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薄弱点,以“减量控大”与“一盔一带”专项行动为载体,在天城镇沿河大道、新建路、桃溪大道、崇阳大道、人民大道、电力大道布设卡点,精准出击,着力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私装“遮雨(阳)篷”交通违法行为的关注力度,做到统筹推进、全面治理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勤务管理,采取“民警+辅警”捆绑模式,明确责任分工,层层部署到位,在各社区、村组全覆盖宣传警力,持续营造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
四、强化路面整治,严管私装遮雨篷等违法。采取“实时录像+现场整治+及时曝光”等措施,扎实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私装“遮雨(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根据常态化整治情况,抓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密集的沿河大道、新建路、桃溪大道、崇阳大道、人民大道、电力大道等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对私装“遮雨(阳)篷”交通违法行为狠抓严管,全力做好事故防控工作。打破常规勤务,加强早、中、晚空档时段管理,重拳出击整治私装“遮雨(阳)篷”等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通劝导员力量,织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教育管控网,营造严管严控的电动自行车整治氛围。
我县公安机关正全力以赴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整治行动”,但仅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无法彻底根治群众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雨(阳)篷”行为的认识态度,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求县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参与,达到多部门“联合致胜”的良好作用。
崇阳县公安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