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求,由崇阳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及附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2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加强公安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提供服务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伟龙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毛劲松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全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7次,开展政务公开问题自查1次,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信息公开及时我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证行政权力信息及时更新;同时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本年度不断加大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建全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体制;在做好本单位网站平台更新的同时,及时对全县网站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发布《崇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表格化落实。

(三)服务水平提升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已实现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可异地挂失、换领、补领;省内户口迁移“一站通办”;五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市内通办。2022年以来,全县共办理“跨省通办”户口迁移393件、“省内通办”户口迁移766件,异地身份证1539个。交警大队实现了交通违章自助处理,大力推广“交管12123”APP,成立了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实现“链条式”自助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4692件,行政处罚1515件,行政强制3575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92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5件

行政强制

                 3575人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培训应用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少,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许多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知之甚少,导致对信息公开的滞后性。下一步,我局将近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培训工作,以更超前的政策信息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主观动能,切实把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推广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以注重公众需求为主,多公布与民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灵活便捷优势,加强信息审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高“两微一端”平台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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