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按照《崇阳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崇阳县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崇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标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累计公开发布65条信息,其中涉及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户政服务、治安管理、应急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等方面,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全年修改敏感字、错别字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规范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坚持主动回应、互动回应并重的思路,严肃纪律,强化调度,不断提升政民互动的质量和水平。目前,我局在该平台基础上,加强平安崇阳”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实现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的优势互补,提升公安形象,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全年累计平安崇阳”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种警务信息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相关规定,把修订后的《条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政工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信息“三审”制度。三是主动接受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领导,及时整改检测出的问题。今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许可8304件,行政处罚1268件,行政强制214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达到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68

行政强制

2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信访及举报。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以来,县公安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率、及时率有待提高,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存在发布时间节点滞后。三是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解读回应不及时、解读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栏目信息质量不高,公开的深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二是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同时做好网站错别字、断链错链排查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开设的相关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崇阳县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崇阳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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