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居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478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居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综合管理、宏观指导及统筹协调工作;依据上级规定,制定本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方针以及发展规划;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管理,并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承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收付、应用、建档、建卡、财务账目等业务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及时将基金的收交、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并定期向投保人公布有关情况;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培训,指导乡镇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崇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业务股、待遇审核股、基金财务股。
人员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10人。其中现有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其他人员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为“五个崇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预期目标是:确保全年完成征收13.15万人,征收保险费4694.7万元;确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6.39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全年发放金额合计9769万元发放到位;加强远程服务点建设;加强电子社保卡全面普及使用;运用新经办规程规范各项经办业务;完善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开展经办风险管理防控和基金管理工作;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继续做好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任职缴费补贴返还工作;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加大生存认证移动自助终端设备的宣传使用力度。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居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305.05万元,比上年增加810.25万元,增长7.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4.7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28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项目资金增加815万元。
2023年居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305.05万元,比上年增加810.25万元,增长7.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4.7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28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项目资金增加815万元。
居保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居保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居保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办公费9.4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1.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3万元、工会会费4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7%,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16.67%。下降原因:本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故运行经费开支下降。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居保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1%,与上年度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居保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23—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80%。下降原因:本年度按实际需求预计仅采购打印纸,故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度下降。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保有车辆共有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2022年初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3年居保局部门项目3个,总计支出11145.1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总计支出11119.18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指标:(见附表)。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分项目说明列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转入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居保局部门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居保局部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居保局部门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