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崇阳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0081 文       号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做好崇阳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7日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鼓励和促进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按照《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崇阳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的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经就业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后办理了登记手续并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以下就业困难人员: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3.残疾人;4.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对于符合《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在初次享受之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符合条件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资料

已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手续的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在申报窗口领取)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查验);

4.缴纳社会保险单据。

5.社保卡复印件。

6.初次申报的另需灵活就业协议书。

四、申报地点

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

五、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违期不申报将影响您的社保补贴政策享受。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