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 源 :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单位: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3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关于《崇阳县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实施方案》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政策背景
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省、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受经济社会发展等其他外在因素影响的非常时期,矛盾纠纷和隐患风险逐步显现。
二、编制过程
2024年8月21日,收到市人社局印发的《咸宁市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9月上旬形成了《崇阳县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实施方案》初稿。并将《实施方案》初稿发给县工会、县工商联征求意见,经政策法规股读稿完善后,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运行情况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掌握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着力建立各司其职、部门联动、协调有力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资双方权益有效维护、劳动纠纷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四、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分级预警机制,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对劳动关系风险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二是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部门横向联动机制、人社纵向联动机制、用人单位常态化评估防控机制。
五、重点内容
(一)监测范围
崇阳县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监测事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属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告:
(一)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二)发生合并、分立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
(三)生产经营地址搬迁需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
(四)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出现纠纷,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
(五)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可能引发劳动者集体维权的;
(六)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情形需要裁减人员,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
(八)当月离职人数50人以上或离职不足50人但占用人单位劳动者总数10%以上,可能引必集体劳动争议的;
(九)调整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
(十)出现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权利诉求引发的停工、怠工、堵门、堵路等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公共秩序的;
(十一)因劳动关系引发社会舆情关注,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
(十二)涉及劳动关系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责任追究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履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事项报告义务,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行为。对漏报、迟报、瞒报的,将依法实行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情节严重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解读单位: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日期: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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