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075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批复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批复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已批准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批复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收入管理。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规范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加大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力度。各预算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收入的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不得擅自减免、截留和挪用。对不能完成收入预算的部门和单位,相应调减项目支出。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下达的预算支出额度执行,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或开展政府采购,从严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严格预算执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的事项,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部门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岀结构解决,一般不追加预算。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单位负责实施本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对未按既定目标实施的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停拨资金;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次年不安排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含预算追加和二次审批的项目),依法依规实行投资评审或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按评审或审计结论核拨资金。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无政府采购预算、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财政部门不支付资金,不办理经费追加。
四、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支出。严格支出管理,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大力精筒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的公务活动,加强对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的公务活动整合,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各单位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三公”经费,对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加强保留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严审核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未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准的大中型维修项目一律不得编入预算,纳入审批的维修项目仅限于危房改造和县委、县政府明确需搬迁改造的项目。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和范围编制资产配置预算。
五、做好下属单位预算审批工作。各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六、实行部门预算公开。按新《预算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按照规定的公开模板格式,部门预算报表应当在县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予以公开,公开时一并将“三公”经费等费用的安排、使用情况以及其它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七、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将会同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管和审计,开展跟踪和监督检查,必要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附1:2021年崇阳县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另发各预算单位)
附2: 2021年崇阳县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批复表(另发各预算单位)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