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预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6135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人员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二级单位,由于机构改革未进行到位,我局按照财政要求,暂时将事业编制人员与行政编制人员分开单独编制预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案件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3)负责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广告、网络交易、合同违法行为案件。
(4)负责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全县无证无照和违反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案件。
(5)负责价格收费执法,依法查处全县价格违法行为案件。
(6)负责依法查处全县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7)负责依法查处全县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8)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案件。
(9)负责查处全县食品(保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盐业质量领域违法行为案件。
(10)负责查处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及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违法行为案件。
(11)负责查处全县商务领域违法行为案件。
(12)受上级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13)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
(14)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重要专项整治行动。
(15)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综合执法职责。
(16)职能转变。
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全县市场秩序持续良好。
(二)内设机构
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党务、财务、综合文稿起草、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
(2)业务股。负责受理本部门及其他部门案件线索移交件的审查、分流、交办及案件管理。负责案源研发、案件研讨、业务指导、统计分析、有关回复督办。负责电子数据分析、执法全程监控、办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行刑衔接工作。
(3)一中队。负责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政府批示等重大案件;负责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二中队。负责全县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领域及盐业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三中队。负责全县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案件、全县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领域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四中队。负责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五中队。负责全县商务违法行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六中队。负责全县涉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天城中队。负责天城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白霓中队。负责白霓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青山中队。负责青山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沙坪中队。负责沙坪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肖岭中队。负责肖岭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石城中队。负责石城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路口中队。负责路口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6)高枧中队。负责高枧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7)金塘中队。负责金塘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8)铜钟中队。负责铜钟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港口中队。负责港口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桂花泉中队。负责桂花泉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事业)核定综合执法编制109名,其中现有在职人数92人,退休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两条主线,做好平台的深度融合,提升市场监管的事中事后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业务办理数字信息化水平,持续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认,推动各环节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二是全面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调整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批模式,强化全程电子化系统技术支撑,进一步减程序、简材料,实现网上办结率大幅提升。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质量。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强化沟通协调,不断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质量。推进登记注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
(二)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防范网络交易风险,提高网络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加强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不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规范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
四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是理顺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理顺纵向管理体制,界定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的监管执法事权和职责,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系统合力。加强内设机构横向协同,推进业务职能整合,完善各业务领域问题会商、工作协同、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县直各部门的外部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部门工作间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提高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对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机构的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纠错制度。
(三)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自查报告等制度,落实率达95%以上,引导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对校园及周边、农村地区、农贸市场等薄弱区域,以及畜禽肉、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食品安全治理,有效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保持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市的领先位次。
二是强化药品安全体系建设。深入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落实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经营人员培训全覆盖,使药品经营者尚德守法,监管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全面提升药品零售环节监管效能。高风险品种、关键环节药品质量专项整治每年覆盖面100%,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处置率100%;抽检不合格转案件率100%,依程序处置合格率100%;加强疫苗监管,对疫苗接种单位每半年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隐患整改责任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完善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除已经或正在实施的气瓶、电梯以外,按照八大类特种设备,分类组织制定智慧监管方案,积极申请财政项目资金,推动智慧监管项目实施。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化解电梯安全风险,强化电梯质量安全。巩固液化气瓶信息化管理成效,实现充装、检验、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全过程监控和记录,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培训,压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级标准,组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
四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儿童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五个监管重点,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提质增效升级的工作效能。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向公众提供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加强生产与流通领域监管联动,更加突出流通领域抽样,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推动执法监管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管合力。
五是加强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维权力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整合后12315维权投诉渠道畅通,调解高效;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办理和回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持续开展“放心消费”评议活动,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四、预算单位构成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预算单位由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76.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28.41万元,增长189.5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将原编入本级的人员调整至本单位。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876.49万元,比上年增加1228.41万元,增长189.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24.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将原编入本级的人员调整至本单位。
三、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876.49万元,比上年增加1228.41万元,增长189.54%。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1216.05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335.8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2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89万元,占总支出的82.7%,比上年增加1013.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类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24.6万元,占总支出的17.3%,比上年增加225.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将原编入本级的人员调整至本单位。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56%;公务接待费支出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3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响应政府号召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响应政府号召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30.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31.87万元、印刷费2.6万元、邮电费3.7万元、租赁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劳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60.64万元、其他交通费33.34万元、日常维修费2.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7.9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65.49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预算反映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84.0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支出0万元、分散采购支出284.05万元;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9.4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139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2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资产全部登记在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名下。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2 年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特定类项目支出324.6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及评审、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共有项目2个,涉及财政性资金共324.6万元,设置绩效目标21个。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项目0个,涉及上级资金0万元,设置绩效目标0个;县级项目2个 ,涉及本级资金324.6万元,设置绩效目标21个。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22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债务情况明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2022年政府债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2022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