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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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督办案件及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3)负责依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广告、网络交易、合同违法行为案件。
(4)负责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全县无证无照和违反登记管理的违法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案件。
(5)负责价格收费执法,依法查处全县价格违法行为案件。
(6)负责依法查处全县违反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业品生产许可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7)负责依法查处全县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8)负责依法查处全县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案件。
(9)负责查处全县食品(保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盐业质量领域违法行为案件。
(10)负责查处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及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违法行为案件。
(11)负责查处全县商务领域违法行为案件。
(12)受上级委托,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13)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
(14)负责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重要专项整治行动。
(15)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综合执法职责。
(16)职能转变。
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破除阻碍市场活力发挥的各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全县市场秩序持续良好。
(二)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党务、财务、综合文稿起草、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
(2)业务股。负责受理本部门及其他部门案件线索移交件的审查、分流、交办及案件管理。负责案源研发、案件研讨、业务指导、统计分析、有关回复督办。负责电子数据分析、执法全程监控、办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行刑衔接工作。
(3)一中队。负责查处跨区域、上级交办、政府批示等重大案件;负责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二中队。负责全县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领域及盐业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三中队。负责全县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案件、全县产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领域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四中队。负责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五中队。负责全县商务违法行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案件查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六中队。负责全县涉网、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天城中队。负责天城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白霓中队。负责白霓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青山中队。负责青山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沙坪中队。负责沙坪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肖岭中队。负责肖岭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石城中队。负责石城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路口中队。负责路口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6)高枧中队。负责高枧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7)金塘中队。负责金塘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8)铜钟中队。负责铜钟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港口中队。负责港口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桂花泉中队。负责桂花泉辖区内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109人。其中现有在职人员81人,退休人员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着力加快市场监管队伍融合,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综合执法能力,以强化执法办案培训为抓手,以案件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为导向,组织开展集中培训,解决市场监管队伍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齐的短板,切实提高执法办案队伍政治修养、思想作为、业务能力、道德水平。
2.全面有效开展整治。聚焦市局长江禁渔专班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回头看,确保市场主体全面整改到位,及时总结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做到禁渔工作出实招、见真章。持之以恒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3.加强执法工作成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深挖彻查违法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执法办案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以“四个最严”的标准进行严厉查处,实现社会、法律、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4.补齐短板提升质效。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多形式宣传引导,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提升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崇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308.1万元,比上年减少8.68万元,下降0.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3.54万元;其他收入18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运行经费收支。
2024年崇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308.1万元,比上年减少8.68万元,下降0.66%,其中:基本支出1123.54万元,占总支出85.89%,特定项目支出184.56万元,占总支出的14.11%。本年支出构成为(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缩运行经费收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61.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71%,比上年减少201.77万元,下降76.6%。其中:办公费16.35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电费5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工会会费11.2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按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经费支出以项目为载体。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5%,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明细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0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38.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1.4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万元。比上年增加16.49万元,增长109.93%。增长原因:按照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市场监管所需求增加配套设备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保障工作车辆共有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公务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较上年增加0台领导干部用车,无其他资产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七)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2024年崇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项目1个,总计支出184.56万元,该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完整且可量化、可评价的指标体系。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查办案件,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形成威慑效应,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八)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科研、监督检查、项目评审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机关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反映本部门(含所属二级单位,下同)预算收支的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至“类”级。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级。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如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可列空表,并进行备注说明。
(九)项目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