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16265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崇阳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监督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群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种,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等环节突出问题,净化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以局长丁刚宏同志为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股,李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时间安排

2023年3月中旬至12月中旬

四、整治重点

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街道、乡村村组为重点领域,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八大”行为:

(一)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二)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三)销售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违法行为;(四)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违法行为;(五)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违法行为;(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七)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将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作为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明确网格化责任人员的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出成效。

(二)形成整治合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整治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形成系统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的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要积极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梳理上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20231130日前统计表和典型案例报食品监督管理

联系人:杨兵,邮箱:2515961996@qq.com

附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年      

类别

单位

数量

检查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的单位

其中:校园超市及周边食品销售者

户次

检查农村地区餐饮服务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

农村集体聚餐经营者

户次

监督抽检农村地区食品总数

不合格数

其中:食品销售单位抽检数

不合格数

餐饮服务单位抽检数

不合格数

批次

检查农村地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个次

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

清理无证生产经营户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查处农村地区食品违法案件

案值(万元)

罚没(万元)

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

公斤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备注:本表于6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各报一次,数据为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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