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5751 文       号 : 崇政办函〔2023〕24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农业农村及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由崇阳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的“咸宁市崇阳县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数字乡村)”成功获批。为更好促进崇阳县数字乡村标准化试点创建,以标准化和数字化融合推动城乡“数字鸿沟”大幅缩小,农村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努力把“试点”建成优化崇阳农村的“支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统一、融合、开放的数字乡村标准体系,优化标准规划布局,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应用实施,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为重要契机,围绕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完善“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方面,研制重点领域标准,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乡村共建共治共享,试点项目计划于2025年12月完成。

三、工作内容

按照《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成立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标准化试点工作机制。以数字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农业信息化、乡村数字化为主体,通过标准化试点建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与崇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制定标准明细表,研制重点领域标准,加快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度融合,推进乡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炼试点特色亮点,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成果。

(一)建立标准化试点工作机制。将数字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按照《崇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建立科学合理且符合崇阳县数字乡村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出台《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标准化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天城镇、石城镇、铜钟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3年9月)

(二)构建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明确标准研制重点方向,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相关调研,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收集整理政策法规、文献资料以及相关标准,搭建基础与通用、数字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农业信息化、乡村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安全与保障等7个部分的数字乡村标准体系,确保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整体提升乡村建设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

(三)探索制定数字乡村标准。紧密贴合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数字基础建设、数据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等标准研制,增加农业信息化、乡村数字化等应用标准的有效供给。

1.基础与通用分体系。主要在术语、参考架构、评价模型等3个方面,重点开展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的语言基础,发展评价模型、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法等方面标准研制,确保评价工作与建设实践、现状和趋势相适应,以评价促建设。(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间:2024年6月)

2.数字基础设施分体系。在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方面,规范村光纤网络、移动宽带网络、电话、广播电视、农业专网、政务网络等方面的共建共享,重点开展跨网络数据传输服务等标准研制;在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方面,规范北斗导航定位、遥感、农业物联网等技术相关构建的一体化网络,应用时空大数据平台,应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重点开展病虫害防治物联网应用标准研制;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方面,规范农村水利、电网、医疗、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重点开展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村卫生室智慧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标准研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联通公司、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崇阳铁塔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3.农业农村数据分体系。在数据资源方面,主要规范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地理空间、信用等国家基础数据相关联的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重点开展以农村房屋为自然资源数据的基础数据标准研制,尽量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并将农房信息资源化管理纳入标准化建设当中;在数据治理方面,主要规范乡村数据资源梳理和归并、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建设及要求,重点开展数据分类、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准研制;在数据服务方面,主要规范乡村数据系统、应用支撑平台等方面的建设及要求,重点开展数据服务管理要求标准研制。(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完成时间:2024年6月)

4.农业信息化分体系。在农业经营信息化方面,主要规范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监测、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实施中的应用,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研制;在农业管理信息化方面,主要规范互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系统、农业风险管理、农业行政执法等方面应用,重点开展农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粮库粮食监管信息化改造升级标准研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联通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5.乡村数字化分体系。在乡村产业数字化方面,主要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数字金融建设,规范利用电子商务整合产业链资源,规范信息技术在乡村旅游中的应用。重点开展物流数字化服务标准、智慧园区建设标准、崇阳旅游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研制;在乡村文化数字化方面,主要规范县级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体资源整合,以及涵盖媒体服务、公共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建设,名镇名村、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的对外宣传展示,乡村文化推广、培训的技术要求,重点开展融媒体中心建设、融媒体指挥中心平台建设、乡村文化资源服务标准研制;乡村治理数字化方面,主要规范信息化与乡村党建、政务服务、村务管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的深入融合,重点开展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建设标准研制;在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方面,主要规范互联网与乡村教育、医疗健康、社会保险、养老等领域的融合,重点开展乡村网络教育培训服务、医疗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乡村便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等标准研制;在乡村环境监测数字化方面,主要规范高清视频远程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耕地土壤、空气质量、地表水进行监测和评价,重点开展农业耕地土壤监测建设等标准研制以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为依托,不断提高乡村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天城镇、石城镇、铜钟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6.建设与管理分体系。主要规范数字乡村相关信息系统或平台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开展信息技术规划,信息平台维护等标准研制。(牵头单位:联通公司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7.安全与保障分体系。主要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等技术应用安全、数据处理安全等,重点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研制,以标准化推进数字乡村“规范安全”建设。(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联通公司;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四)推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融合发展,形成以标准为基础、以信息为驱动的“乡村建设+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助力乡村建设工作从“经验主义”向“数据驱动”迈进。一是建设“数字乡村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一方面,系统简单易操作上手,便于村干部宣传推广及数据的录入,并提供数据平台的后期维护,能及时更新平台上的各项数据;另一方面,通过村微联动系统、乡村政务系统及乡村数据采集系统等系统的建设,推进农村党建和村务管理智慧化;再者通过开发乡村振兴成效评估系统,汇聚数据采集看板、综合态势、民生民意等多维度功能模块,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乡村振兴建设成效评估及智慧决策。二是应用国家、省级数字化“农具”。针对“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和“湖北数字农经平台”,推动形成县、乡、村三级体系数字融合新局面,快速提高乡村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三是系统建设标准应用验证。基于已建立的标准体系要求,应用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经数据等系统重点业务领域的建设标准,解决信息系统建设、数据目录编制、基础数据采集、数据交换及系统功能模块组建设计、接口的统一性问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联通公司天城镇、石城镇、铜钟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五)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及评价。一是建立标准实施激励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优化”的原则落实标准实施主体责任,将各单位标准化工作与综合考核挂钩,形成上下联动的标准实施应用机制,使农村业务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二是围绕试点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开展标准化宣贯和培训,使各单位、各岗位人员能够认识开展标准化试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形成懂标准、用标准、做标准的良好氛围,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三是围绕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研制乡村数字化应用实施指南、实施效果评价等标准,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实施效果评价工作落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城镇、石城镇、铜钟乡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六)形成创新性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用标工具和手段创新,探索“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模式。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在系统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农业产业信息化等领域形成一批特色标准,通过推进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工作矩阵,建立自查式、推送式、一站式、互动式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以试点为契机,不断向外输出“崇阳样本”。(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城镇、石城镇、铜钟乡人民政府成时间2025年3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是事关新农村建设、事关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的民心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崇阳县把推进标准化试点工作列为县委、县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从涉及的相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试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标准化试点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健全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进度管理,严格制定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管理方案和措施,合理确定人员编制,科学界定职能分工,系统培训相关人员,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建设。

(三)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擅自改变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实施项目,不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履行项目公告、资金公示程序,项目实施效果明显低于规划预期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严格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资金用途公示制、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资金使用审计制,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1.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实施路线图

附件1

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长:县政府副县长

王顺荣县政府副县长

      员:曾伟耀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汪拥军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谭初华县发改局局长

孙高峰县教育局局长

陈精华县科经局局长

谢思进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刘龙辉县人社局局长

罗泽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局长

王洪勇住建局局长

孙文甫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朝晖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丁细斌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张大委县卫健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刚宏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新华县医保局局长

程系鹏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细文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汪台斌县林业局局长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刘任远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艾新民县城发集团董事长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县联通公司支部书记

成世清石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楚端斌铜钟乡人民政府乡长

徐卫平天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丁刚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实施路线图

根据《崇阳县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和《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崇阳县实际,分三个阶段推进试点工作。

一、全面启动,建立试点工作机制阶段(2023年5月-9月)

按试点创建要求,成立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学合理且符合崇阳县数字乡村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数字乡村农村综改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各职能部门分工清单,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机制,对试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搭建体系框架,标准研制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2月)

序号

体系名称

数字化内容

需制定标准

时间节点

1

标准框架

基础与通用、数字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农业信息化、乡村数字化、建设与管理、安全与保障

2023.10-2023.12

2

基础与通用分体系

术语、参考架构、评价模型

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的语言基础,发展评价模型、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法等标准研制

2024.1-2024.6

3

数字基础设施

分体系

村光纤网络、移动宽带网络、电话、广播电视、农业专网、政务网络

跨网络数据传输服务等标准研制

2024.1-2024.12

北斗导航定位、遥感、农业物联网等技术相关构建的一体化网络,应用时空大数据平台,应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病虫害防治物联网应用标准研制

农村水利、电网、医疗、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

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村卫生室智慧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标准研制

4

农业农村数据分体系

与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地理空间、信用等国家基础数据相关联的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以农村房屋为自然资源数据的基础数据标准研制

2024.1-2024.6

乡村数据资源梳理和归并、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的建设及要求

数据分类、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标准研制

乡村数据系统、应用支撑平台等方面的建设及要求

数据服务管理要求标准研制

5

农业信息化分体系

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监测、农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实施中的应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研制

2024.1-2024.12

互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等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系统、农业风险管理、农业行政执法等方面应用

农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标准、粮库粮食监管信息化改造升级标准研制

6

乡村数字化分体系

农村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数字金融建设,规范利用电子商务整合产业链资源,信息技术在乡村旅游中的应用

物流数字化服务标准、智慧园区建设标准、崇阳旅游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研制

2024.1-2024.12

县级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媒体资源整合,以及涵盖媒体服务、公共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建设,名镇名村、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的对外宣传展示,乡村文化推广、培训的技术要求

融媒体中心建设、融媒体指挥中心平台建设、乡村文化资源服务标准研制

信息化与乡村党建、政务服务、村务管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的深入融合

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建设标准研制

互联网与乡村教育、医疗健康、社会保险、养老等领域的融合

乡村网络教育培训服务、医疗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乡村便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等标准研制

7

建设与管理分体系

数字乡村相关信息系统或平台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信息技术规划,信息平台维护等标准研制

2024.1-2024.12

8

安全与保障分体系

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等技术应用安全、数据处理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研制

2024.1-2024.12

三、深入实施,总结提升,全面完成试点验收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制定标准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使农村业务工作与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标准落地见效;同时,持续推行运用各类创新平台、推广应用平台、培训实训基地,全面完成数字乡村标准化试点验收,同步培育一批有亮点特色、能体现崇阳优势的领先标准,提炼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崇阳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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