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59号)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3247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5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059号 关于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

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是疫情过后的第一年,企业普遍存在销售下降、资金回笼慢、利润亏损的现象,是企业经营异常困难的一年。当前阶段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提振信心,共渡难关。企业有信心了才会增加投资,增加地方税收。一年来,政府部门入企检查频繁,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必要干扰,而且出现多头、重复检查现象,有些事项外委第三方进入企业检查,既浪费企业时间又增加了执法成本。另外还要接待领导下基层调研、督导检查等等。下面是2023年部分部门入企检查情况汇总:

检查事项

部门

检查频次

全年检查累计次数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全年累计19次)

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查)

每月例行检查1次;专项检查;遇有上级部门检查或突发事件随时检查

14次(例行检查12次;专项检查2次;临时增加检查2次)

县应急管理局

随机

4次

上级应急部门

1次

生态环境检查(全年累计22次)

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环保管家检查)

例行检查次数不定;专项检查;遇有上级部门检查或突发事件随时检查

14次(例行检查8次;专项检查3次;临时增加检查3次)

县分局

随机

8次

市场监管部门(全年累计22次)

市场管理所

每年例行检查4次;专项检查;遇有上级部门检查或突发事件随时检查

10次(例行检查4次;23年创省级食品安全县专项检查4次;临时检查2次)

县市场监管局

随机

9次(每年例行检查3次;23年创省级食品安全县专项检查6次)

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3次

创文检查

2-3次

创卫检查

2-3次

接待领导调研、督导检查等

规上企业不低于10次/年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部门入企检查次数多、多部门多头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给企业增添困扰。

建议:

1.建立部门联合抽查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重复多头迎检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规范并减少入企检查次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各部门每年不超过两次入企检查,对于合格、达标、守信的企业减少检查,每年一次就可以。

2.建立企业首违、轻微违法不罚的容忍制度。对于合法企业首违、轻微违法免罚的事项清单,避免执法的“一刀切”行为,彰显法律温度,让企业专心于经营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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