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13250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刘永利代表提出的关于“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提出的减少不必要的入企检查,建立企业首违、轻微违法不罚的容忍制度,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压力和成本,还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作为主办部门,我局对此表示高度肯定,并组织协调相关会办单位做了相关工作,推动建议高质量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建立部门联合抽查制度情况
一是健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由崇阳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将县发改局、科经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卫健局等29个成员单位对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截至目前,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已制定26个,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占比达100%,真正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企业宁静日制度,提倡每个月1至25日及法定节假日为“企业宁静日”,期间原则上不得进入企业实施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同时制定了入企现场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在同一个月内对同一企业需分别实施行政执法的,应合并进行,确保一个月不得对企业重复实施行政执法。
二、关于企业首违、轻微违法不罚的有关情况
为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执法温度,崇阳县司法局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单位23家单位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制度,建立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首违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实施以来,各执法单位共办理包容审慎执法案件1261件,减免金额达375.85万元,受益市场主体达300家。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