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务接待费七项公务支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02831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务接待费七项公务支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持续推动反“四风”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威市纪委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整顿”活动的要求,根据崇阳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公务接特费等七项公务支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崇财发[2022]11号文件)我局根据问题类型逐项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使用问题
问题类型:一函多餐,一次公务活动多次接待
违规问题摘要:
1、2021年9月20号凭证,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于2021年5月24-25日在我县调研并出具调研函一张,调研函时间为2天,接待费报销3餐,每餐标准70元/人。应按照第一餐70元/人、后两餐40元/人标准接待,超出接待标准360元;
2、2021年9月20号凭证,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处2021年6月1-2日在我县调研并出具公函一张,调研函时间为2天,接待费报销3餐,每餐标准70元/人。应按照第一餐70元/人标准、后两餐40元/人标准接待,超出接待标准240元;
3、2021年9月20号凭证,咸宁市质检所2021年4月12日在我县调研并出具公函,接待费报销2餐,每餐标准70元/人。应按照第一餐70元/人标准,后一餐40元/人标准,超出接待标准150元。
问题金额:一函多餐超标准接待金额共计750元。
整改措施:我局已完善《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财务行为,保证我局此类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再发生。
二、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使用问题
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使用问题
无
四、会议费、培训费使用问题
无
五、差旅费使用问题
无
六、加班(值班)误餐补助使用问题
无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