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管联席会关于印发《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4012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市场监管联席会关于印发《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
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保障。为做好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构建长效治本监管机制,制定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科学性,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住社会安全底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重点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工作要求。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结合各自职责职能,认真梳理、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按照“清单之外无检查”的工作要求确定监管类型,制定、并发布重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见附件)。
(二)建立重点监管事项企业清单。要对重点监管事项企业实施清单管理,理清监管对象底数。要根据行政许可情况梳理本级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组织检查。
(三)全面归集、公示重点领域企业信息。要立足当前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基础,推动重点监管事项企业信息全面归集,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将重点监管事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含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结果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湖北),记于企业名下。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坚持“公示为原则、不公示为例外”,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
(四)积极推进信用承诺。要推动在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环节开展信用承诺,强化企业信用意识。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领域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
(五)统筹推进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六)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约束惩戒。要大力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约束惩戒。完善共享应用机制,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嵌入重点领域审批、监管业务系统,并主动向其他监管部门推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依托公示系统,对重点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以及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实施集中公示、重点曝光。
(七)依法依规实施信用修复。要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程序,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情节较重、多次违法失信等情形的企业,严格适用信用修复条件,提高信用修复门槛,加大失信约束力度。
(八)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要适时发布严重失信典型案例,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公众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社会监督。加强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发挥行业信用管理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目标。要主动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原则,采取“双随机+专业检查”、“双随机+执法办案”、“双随机+信用分类”、“双随机+综合监管”等方式,着力将信用监管的措施嵌入重点领域监管的各个环节。要加强对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工作的协调配合,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督促检查。要确保重点任务按时推进,加强对重点领域监管对象清单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数据归集等情况通报。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进重点监管事项制度责任落实不积极、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加强对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的宣传,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引导社会舆论和各方预期,形成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及亮点,12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崇阳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胡晓 联系电话:0715-3385743
邮箱:412153854@qq.com
附件: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
附件
崇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
序号 | 抽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事项类别 | 检查依据 | 责任单位 |
1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2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2.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3 |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 3.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县商务局 |
4 | 宾馆、旅店经营行为联合抽查 | 4.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 县公安局 |
5.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
6.宾馆、旅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 | |||||||
7.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
8.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
9.宾馆、旅店明码标价的检查 | |||||||
5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联合抽查 | 10.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县公安局 |
11.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 |||||||
6 | 爆破作业单位联合抽查 | 12.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县公安局 |
13.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 |||||||
14.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 |||||||
7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15.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农药管理条例》 | 县农业农村局 |
16.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
8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17.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县商务局 |
9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18.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统计执法监督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 | 县统计局 |
10 | 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检查 | 19.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工商税务证照、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经营范围,产权证明文件等文件 | 已经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经营主体(市场主体)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 县商务局 |
11 | 劳动用工监管 | 20.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劳动法》第五十八至六十五条、第八十五至九十九条;《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十五条、第二十三至二十六条;《劳动保险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县人社局 |
21.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 ||||||
12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2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 各类学校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食品安全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13 | 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检查 | 23.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 全县医疗机构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县医保局 |
24、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 | |||||||
14 | 地方金融组织领域 | 25.经营业务、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检查 | 拓丰小贷等地方金融组织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九十一号)、《关于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鄂金发2019年10号)、《湖北省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办法(试行)》(鄂金发2020年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类金融机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金发2020年13号) | 县金融办 |
15 | 养老机构监管 | 26.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检查 | 养老机构 | 实地检查 | 重点领域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县民政局 |
27.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管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
28.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2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30.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 ||||||
31.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
32.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
33.从事餐饮、老年护理、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护等工作人员职业资格的检查,是否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的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