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3572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县局始终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整治、高要求督查、高质量整改,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高站位部署。印发了《关于印发<崇阳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股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股,由分管食品安全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高标准整治。一是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经营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等内容,发现风险隐患40条,整改风险隐患40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1件。二是组织自查。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聚焦2022年1月以来上级交办、信访举报、舆情反映、挂牌督办、提醒敦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风险隐患共801条,并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挂图作战。三是联合抽查。联合县教育局、财政局、纪委监委机关,对全县中小学校,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了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抽查,抽查中小学校食堂共15家,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189条,下达《整改通知书》57份,《提醒敦促函》2份。
3.高要求督查。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亮牌督办机制,通过督查发现崇阳县第五小学、崇阳县天城中学、崇阳县第四小学、崇阳县桃溪中学、崇阳县沙坪中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亮牌督办实施办法》规定,亮黄牌督办5家,约谈14人。
4.高质量整改。根据自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将整改措施印发到各市场监管所和县教育局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整改698条,整改率87.14%。县教育局投入资金2139万元,对崇阳县港口中学、崇阳县实验中学等7所学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移送失职失责问题线索34条。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校园食品安全,既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还是中纪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之一。少数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未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没有将专项整治亲自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
2.学校自查不到位。在本次专项整治中,部分学校问题自查不彻底,比如:崇阳县第四小学大泉分校2条,崇阳县特殊教育学校3条,崇阳县第六小学浮溪桥校区3条,湖北省崇阳县第一中学3条。
3.办案形式单一。从我局查办的校园食品安全13起案件来分析,全部是餐饮具不合格案件,未从供餐质量不高、供餐监管不严、违规白条入账、饭菜质次价高、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等问题线索查办案件。
4.问题整改不彻底。从整改数据来分析,发现问题801条,整改698条,整改率87.14%,截至目前,还有天城所、高枧所、金塘所、铜钟所、肖岭所未整改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问题排查。聚焦责任落实、资金安全、食品安全、食材采购等关键环节,督促学校全方位自查,开展点上审计式排查,组织面上全覆盖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项”,将点上问题查深、查透、查实。
2.强化跟踪问效。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深挖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全环节、全流程闭环推进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强化建章立制。结合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完善重点制度,优化推进策略,健全监管、督查、评价长效机制,严守膳食资金安全红线和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