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市场监管)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30786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市场监管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市场监管)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 |||||||||||||||||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证明内容 | 设定依据 | 依据条文及内容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能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乡镇级及其他 | 能实行告知承诺 | 不能实行告知承诺及原因 | ||||||||||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即给予办理,无需再提交证明 | 申请人承诺后,通过部门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交证明 | 申请人承诺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证明 | 证明材料核查方式 | ||||||||||||||
1 | 营业执照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证明企业经营范围 | 部门规章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 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证明人员身份合法和经营范围合法 | 部门规章 |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五条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农业农村部门 | 公安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证明人员身份合法、经营范围合法 | 条例及配套规章 |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 农业农村部门 | 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证明申报人员 身份和经营范围 | 法律、法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二十条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 | 农业农村部门 | 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证明申报人员身份和经营范围 | 条例 |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章兽药经营第二十条 | 农业农村部门 |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证明申报人员身份和经营范围 | 法律、 部门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章五十一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 农业农村部门 | 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数据共享 电子证照 | ||||||
7 |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 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延续及重新审核 | 法规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 住建部门 | 市场监管局核发 | 行政许可 | ||||||||||
8 |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变更住所登记 | 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申请人 | √ | 行政许可 | √ | ||||||||
9 | 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 | 法规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申请人 | √ | 行政许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