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18564 文       号 : 崇食药安办文〔202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食药安办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8日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政府:
为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部门主管责任。根据《咸宁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职责清单》(咸办发〔2021〕4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县食药安办定于5月份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5月15日-31日
二、督查重点
1、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办的组建和工作情况;
2、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1)农村厨师备案和培训的情况;
(2)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情况;
(3)农村集体聚餐抽查通报情况。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现场查看文件资料和会议纪要;实地抽查1个行政村、1家养老机构食堂、1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个食用农产品种植基地。
四、督察人员
组 长:何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水泰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成员:陈日新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庞立志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庞高辉 县教育局后勤办副主任
刘雪丽 县农业农村局农安股干部
五、有关要求
1、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依据,同时县食安办将督查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将整改资料和图片报送至县食药安办。
联系人:周琴琴 联系电话:17771537179
邮箱:3451832513@qq.com
附件1: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
附件2: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
附件3: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责任协议书
崇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附件1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
举办者 | 住址 | 电话 | |||||
厨师 | 住址 | 电话 | |||||
申办 时间 | 申办 事宜 | 申办 地点 | 申办 桌数 | ||||
食品 采购 清单 | |||||||
菜谱 | |||||||
村委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或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举办者、承办厨师应与村(社区)委员会签订安全承诺书,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厨师每年参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举办的厨师培训班,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未参加培训和取得健康合格证的厨师不得承接农村集体聚餐活动。
2、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在承办集体聚餐期间自党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员、村(社区)信息员的现场指导监督。
3、积极创造条件,保持环境整洁,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餐饮工用具和必需的设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用腐烂变质或感观异常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原辅材料制作食品。
4、加工制作食品时,注意洗手、消毒,生熟分开,食物煮熟煮透。凡隔餐或喝夜的热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者,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加工凉择菜,不用皮蛋、四季豆、发芽土豆、野生菌、海水产品等危险性较高的原料加工食品。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举办者):镇村组
姓名: 联系电话:
乙方(承办者)名称: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一、甲方责任
1、就餐人数100人以上,应提前48小时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告备案。
2、负责提供方便、宽敞,与承办宴席就餐人数相适应的宴席加工制作场所。场地应相对隔离,具备基本食品安全条件,要清洁卫生,不得有开庭式粪坑、垃圾进修班等污染源,并采取消除苍蝇、老鼠的措施。
3、提供充足、卫生的生活饮用水。
4、指定专人参与乙方宴席加工制作过程的管理。不得提供或要求乙方加工制作腐败变质、虫蛀变、有毒有害、病死毒死、超过保质期及不新鲜的食品和原料;不得要求或同意乙方加工制作海鲜、凉皮蛋等食品。
3、负责宴席加工制作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乙方责任
1、督促甲方对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家宴,提前48个小时向村(社区)委员会报告备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由乙方负责报告备案。
2、从事农村家庭宴席的厨师和服务人员,每年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3、对加工类常所用原料、用水等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意必须经整改达到卫生要求后,才能进行加工操作。
4、不得加工制作海鲜、凉皮蛋等食品。
5、主厨既是加工制作者,又是加工制作过程的管理者,应对所有食品原料质量严格检查把关;对加工制作过程管理,做到生熟食品存放和切配分开,避免交叉感染;菜品烧煮透,凉卤菜现吃现做,餐具应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共同责任
1、自觉履行和承担承办宴请期间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举办者、承办厨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仅限于本次农村家庭宴席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告备案时上报村(社区)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