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9676/2022-32271 文       号 : 〔2022〕5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号)等规定,促进市场监管职能到位,降低履职风险,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为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创业创新。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丁刚宏
副组长:程 皓
成 员:信用监管股、食品监管股、特设监管股、药械化股、行政审批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用监管股,由其负责承担专项行动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等工作。食品监管股负责指导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小餐饮、小作坊、副食店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药械化股负责指导全县医疗器械、药品经营市场主体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特设监管股负责指导全县特种设备市场主体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行政审批股负责指导全县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自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指导全县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三、 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开展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心中有数。重点排查辖区内自建房、人员密集小区、城乡结合部市场主体证照情况、经营情况、监管情况,核查登记、许可档案是否完善,摸清无证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户数明”。
(二)分类施策处理。一是加强引导帮扶。在整治工作中,始终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经营者,督促、引导办理相关证照。二是指导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企业在住所所属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划内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依据《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可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发生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或迁移登记手续。三是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查处。四是履行移交义务。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县政府结合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对检查中发现在自建房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要以清单形式书面移交住建部门。
(三)加强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依托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商请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查处难度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整治。对妨碍查处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相应成立查处无证无照整治小组,由所长为组长,相关责任人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专班。强力组织推进,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市场监管所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无照及相关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力度。
(三)提高政治站位。群众利益无小事,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曝光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收集、整理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形成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每月8日前上报上阶段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情况,12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县局信用监管股。
联系人:饶学庆 联系电话:0715-3385743
附件:《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总户数 | 数量 | |
本辖区内无照经营基本情况内无照经营基本情况 | 按类型划分 | 无证有照经营 | |
无证无照经营 | |||
无照经营(含有证) | |||
按区域划分 | 校园及其周边 | ||
商场超市及其周边 | |||
农贸市场及其周边 | |||
国道沿线 | |||
商业综合体 | |||
背街小巷 | |||
城乡结合部 | |||
按领域划分 | 存在生产安全隐患 | ||
消防安全隐患 | |||
干扰群众日常生活 | |||
有损于青少年、幼儿健康成长环境 | |||
按行业划分 | 食品 | ||
餐饮 | |||
药品 | |||
医疗器械 | |||
河道采砂 | |||
寄递 | |||
烟花爆竹 | |||
再生资源 | |||
校外培训机构 | |||
电动自行车 | |||
机动车维修 | |||
整治情况 | 引导办照户数 | ||
通过共享平台推送或移交许可机关处理户数 | |||
待处理户数 | |||
立案案件(数) | |||
罚没金额(万元) |
负责人: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