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 011359676/2021-27817 文       号 : 无
发文机构: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确保门户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门户网站(http://scjdglj.chongyang.gov.cn/),是由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县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第三条 局办公室是门户网站的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信息中心具体承办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为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 网站建设
第四条 按照电子政务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县局门户网站主要提供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
第三章 信息资源管理
第五条 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相应栏目分解至各有关股室;各股室必须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及时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开发工作。
第六条 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资源必须经过审核再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七条 门户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第八条 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项工作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需要在主网站发布的信息同时需经主网站负责人审核确认。
第九条 涉及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在发布必须保证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第十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并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二条 局办公室根据需要提供网站信息员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三条 主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十四条 政府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十五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单位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定期备份制度。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十七条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使用。
第十八条 应急响应制度。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九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信息中心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会同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人员管理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局办公室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信息采集报送、网站运行管理及更新维护情况,并将监测结果在主网站及其它有关媒体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 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