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

索引号 : 011359676/2023-30041 文       号 :

发文机构: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 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湖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 五)负责自1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审核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成果登记备案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等管理工作。承担城市设计及实施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及其他专项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

(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体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

( 十二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拟订全县测绘(包括数字城市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数字崇阳“ 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及相关县级重大基础测绘工程。

( 十三)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 十四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 )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县本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规划许可、验收核实及批后管理和行政处罚等工作。参与城市传统街区、历史地段的划定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统筹全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六)归口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夹、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做出决定,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2.县、乡(镇)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事权应坚持统一集中管理,具体管理范围和事权设置另行规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调查登记股、开发利用股、空间规划股、耕地保护股、资源管理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管理股;另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设办事机构4个:信访室、乡村振兴办、增减挂钩办、县非煤矿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临时机构1个:项目管理办。

纳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收入决算表

  1. 支出决算表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123.9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882.41万元,下降54.40 %,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无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专项债券、解决土地收储费用减少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123.9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882.41万元,下降54.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专项债券、解决土地收储费用等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9.11万元,占本年收入83.5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146.67万元,占本年收入12.57%。上年结转和结余358.14万元,占本年收入3.93%。具体收入功能分类科目如下:(简述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收入类科目)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8%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45%

  3. 卫生健康支出15.8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18%;

  4. 城乡社区支出2296.9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6.2%;

  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7.1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3%;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001.5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5.65%;

  7. 住房保障支出35.5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41%;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3.4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6.89%;

  9. 其他支出97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1.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123.9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115.34万元,下降57.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专项债券、解决土地收储费用等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2670.85万元,占本年支出29.27%;项目支出6313.34万元,占本年支出69.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年末结转结余139.74万元,占本年支出1.53%。具体功能分类科目如下:(简述本部门核算使用的预算支出类科目)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68%;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1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5.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296.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5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服务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7.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20%;主要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81.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3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35.5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1.6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7%;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10.其他支出9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8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919.4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755.61,下降59.7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12972.04万元,下降62.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专项债券、解决土地收储费用等项目资金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7.16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624.0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专项债券、解决土地收储费用等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1.96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31.8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587.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28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9624.07万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关闭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专项债券、解决土地收储费用等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7.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20.62万元,占9.17 %。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0.1万元,占0.02%。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8万元,占0.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83万元,占0.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7.13万元,占8.22%。主要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56.68万元,占62.27%。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5.59万元,占0.7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1.64万元,占18.34%,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举,简述本部门使用科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8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0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83万元,支出决算为4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9.2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年中调剂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用于弥补按规定办理的补发以前年度绩效奖金,二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人员优秀奖励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0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录错。

4.卫生健康(类)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录错。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1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耕地开垦项目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7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3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解决土地收储、自然资源项目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5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录错。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84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3.2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271.96万元,本年支出3271.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296.9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服务等方面支出。

(二)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975万元,主要用于非煤矿山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2%,比预算减少12.3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40.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公车。;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此处与上年对比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公车。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公车;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此处与上年对比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公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公车;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公车截止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比年初预算减少12.32万元,主要原因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40.85%,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压缩开支。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8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市、乡镇工作人员,主要是开展自然资源事务、调研、检查、项目咨询等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23个, 1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0.5 万元,降低75.5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2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1.04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59.2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9.2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5个,资金631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预算执行率高,项目资金使用合规,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项目的各项实施内容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产出数量达到目标数,产出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在如期、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约了成本,产出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有力保障了财政各项职责的履行。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结合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经我局自评,2022年部门整体绩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22年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和所属12个乡镇所)预算收入9123.9282万元(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支出为9123.9282万元,实际支出为8984.1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8513万元,项目支出6313.33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47%。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均已完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1: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产出指标

①完成的数量指标: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数量2个。

2022年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共2个,即天城镇、白霓镇各1个。该项三级指标得分3分。

(2)效益指标

①完成的可持续影响指标:改良土壤耕作层状况,提高了土地质量。

通过占补平衡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土地平整、表层覆土、土壤培肥等工程的实施,恢复和提高土壤肥力,保证了土壤的质量,实现了年初目标值。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8分。

②完成的社会效益指标: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22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两个占补平衡”,编制了全县耕地保护一张图。耕地红线没有突破,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8分。

年度绩效目标2: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1)产出指标

①完成的数量指标: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数量5个,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面积631.24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数量1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面积295.2万亩,覆盖全县域100%;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乡村数量53个;高陡边坡隐患点排查数量32处;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3000宗。

崇阳县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共5个,整治面积631.24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数量1个,涉及面积295.2万亩,覆盖全县域;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乡村总数量108个;完成高陡边坡隐患点排查数量53处;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3192宗。以上8项三级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共得分20分。

(2)效益指标

①完成的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治理工程、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年初目标值。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7分。

②完成的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覆盖全县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7分。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为90%以上。

通过社会问卷调查及被服务群众的反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服务满意度达93.55%。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10分。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1: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产出指标

①未完成的数量指标:完成土地增减挂钩面积1000亩;储备土地出库面积500亩;收储国有土地面积800亩。

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已申报实施面积为162.12亩。2022年收储国有土地面积为330.64亩,储备土地出库面积330.64亩。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该3项三级指标得分3.71分。

年度绩效目标2: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1)产出指标

①未完成的数量指标: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数量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79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9900件。

2022年度崇阳县无重大地质灾害,故未申请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据统计,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共57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8159件。此3项三级指标得分4.64分。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股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在制定下一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时,除结合上一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各股室更要合理的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申报指标和目标值,以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实性。

(3)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工作更好的开展。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资金支出的管理问题,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完善资金预算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控制措施,有效改进预算管理与决策。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2022年我单位上级转移支付总收入380.00万元,总支出38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022 年度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事业单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的职业年金支出。

2.医疗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面的支出。

3.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反映执业资格注册和资质审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性开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社区、名胜风景区、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自然资源及管理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自然资源调查映自然资源调查工作支出;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测绘事务基础测绘反映基础测绘方面的出。

7.住房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放的租金补贴;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反映防治害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单位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管部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价机构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3

一、自评结论 3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3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

1、执行率情况 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XXVIII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XXX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7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7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XXXI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XXXI

附件: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8

二、佐证材料 10

(一)基本情况 10

1、部门支出情况及年度工作任务 10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0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1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2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3

3、评分结果 17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7

(五)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1: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决算表

附件3:崇阳县2022年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附件4:崇阳县2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天城镇、白霓镇)

附件5:土地收储出让表

附件6:崇阳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的批复

附件7: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工作报告

附件8:崇阳县5个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度报表

附件9:崇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文本(节选)

附件10:咸宁市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11:崇阳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附件12: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和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证明文件

附件13:社会问卷调查

附件14:项目资金支付凭证

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本部门于2022年3月13日至31日,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绩效评价表》,从财务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逐项评分,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1.04分,等级为“优”。(详见附件: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2年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和所属12个乡镇所)预算收入9123.9282万元(包含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支出为9123.9282万元,实际支出为8984.1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8513万元,项目支出6313.33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47%。该项指标得分19.69分。

2、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1: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产出指标

①完成的数量指标: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数量2个。

2022年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共2个,即天城镇、白霓镇各1个。该项三级指标得分3分。

(2)效益指标

①完成的可持续影响指标:改良土壤耕作层状况,提高了土地质量。

通过占补平衡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土地平整、表层覆土、土壤培肥等工程的实施,恢复和提高土壤肥力,保证了土壤的质量,实现了年初目标值。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8分。

②完成的社会效益指标: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22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两个占补平衡”,编制了全县耕地保护一张图。耕地红线没有突破,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8分。

年度绩效目标2: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1)产出指标

①完成的数量指标: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数量5个,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面积631.24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数量1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面积295.2万亩,覆盖全县域100%;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乡村数量53个;高陡边坡隐患点排查数量32处;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3000宗。

崇阳县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共5个,整治面积631.24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数量1个,涉及面积295.2万亩,覆盖全县域;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乡村总数量108个;完成高陡边坡隐患点排查数量53处;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3192宗。以上8项三级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共得分20分。

(2)效益指标

①完成的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治理工程、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年初目标值。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7分。

②完成的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覆盖全县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7分。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为90%以上。

通过社会问卷调查及被服务群众的反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服务满意度达93.55%。故该项三级指标得分1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1: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产出指标

①未完成的数量指标:完成土地增减挂钩面积1000亩;储备土地出库面积500亩;收储国有土地面积800亩。

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已申报实施面积为162.12亩。2022年收储国有土地面积为330.64亩,储备土地出库面积330.64亩。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该3项三级指标得分3.71分。

年度绩效目标2: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1)产出指标

①未完成的数量指标: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数量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79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9900件。

2022年度崇阳县无重大地质灾害,故未申请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据统计,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共57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8159件。此3项三级指标得分4.64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本部门在2022年度绩效考核中,考核得分91.04分,整体考核情况良好,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但亦有少量指标未100%完成。

2、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年初目标值,与实际执行存在一定偏差。通过对各股室,针对年初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时发现,在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时,各股室申报的部分指标结合上一年度完成情况有所调整,部分指标沿用上一年度年初目标值。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股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在制定下一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时,除结合上一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各股室更要合理的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申报指标和目标值,以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现实性。

(3)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工作更好的开展。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资金支出的管理问题,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控,提高支出项目的管理水平,完善资金预算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控制措施,有效改进预算管理与决策。

附件:2022年度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部门支出情况及年度工作任务

(1)部门支出情况

2022年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和所属12个乡镇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8984.1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8513万元,项目支出6313.3389万元。

(2)年度工作任务

①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

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③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④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⑤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

⑥筑牢各项基础业务工作。加快农房补充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和河水库确权登记工作。

⑦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⑧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①长期目标——保障发展和重点项目用地,助推大城市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乡村振兴。

②长期目标——优编国土空间规划,留发展空间,满足生态文明建设高要求。

③年度目标——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④年度目标——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局机关在接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积极协调相关股室,明确各股室职责,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2、结合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人员采取核查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对各股室进行询问,收集绩效评价所需的基础性资料,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按照评价标准和规范,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和评分,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和所属12个乡镇所)预算总收入9123.9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7.1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1.9552万元,其他收入1146.673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8.1435万元。(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2

(2)财政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支出为9123.9282万元;实际支出为8984.1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8513万元,项目支出6313.33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47%。(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214

评价分析:通过对项目资金下达、项目立项申请、批复、编制的项目方案、项目方案批复、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投标、采购情况、项目实施完工后出具的验收报告、项目资金拨付凭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分析,2022年专项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1:全力保障县域发展用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完成土地增减挂钩面积1000亩,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数量2个,储备土地出库面积500亩,收储国有土地面积800亩。(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共4项,截止绩效评价日,达到年初目标值1项。2022年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个,分别是《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和《2022年度崇阳县白霓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其中《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在工程建设阶段,《2022年度崇阳县白霓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招标,正在设计阶段。偏离目标值共3项,根据收集资料,2022年增减挂钩项目已申报至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面积为162.12亩;崇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情况统计表显示,2022年收储土地330.6亩,出让(划拨)330.6亩,未达年初目标值。(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345

偏离原因:未达目标值的3个数量指标沿用了上年度目标值,均以长期指标值确定的当年目标值,与实际存在一定差异,缺少现实性。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可持续影响: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改良土壤耕作层状况,提高了土地质量。(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根据各股室基础资料的收集,2022年实施了占补平衡项目、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土地平整、表层覆土、土壤培肥等工程的实施,恢复和提高了土壤肥力,保证了土壤的质量,实现了年初目标值。(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6

②社会效益指标: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根据2022年工作汇报,在2022年度崇阳县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两个占补平衡”,编制了全县耕地保护一张图。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文件要求,以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底数,2020年变更调查我县耕地面积为41.37万亩。部级从“三调”成果数据中23万个图斑中下发我县稳定耕地40.45万亩,我县耕地面积超稳定耕地面积0.92万亩。实现了耕地红线不突破,国家粮食安全有保障,努力达到了年初目标值。(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7

年度目标2:积极开展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矿政管理、生态修复和地灾防治工作,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数量1个,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面积631.24亩;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数量1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数量1个;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面积295.2万亩,覆盖全县域100%;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涉及乡村数量5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79处;高陡边坡隐患点排查数量32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9900件;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3000宗。(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根据各股室完成情况汇报,2022年度崇阳县实施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5个,分别是崇阳县白霓镇石山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崇阳县青山镇石鑫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崇阳县路口镇泉口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崇阳县白霓镇伍家冲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崇阳县沙坪镇泉湖采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总面积631.24亩,其中:2个项目已初步验收、2个项目工程治理完成、1个正在治理中;完成《崇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文本,涉及面积295.2万亩,覆盖全县域;截止2022年完成108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为乡村振兴提供规划支撑;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57处,分布于白霓镇3处,港口乡2处、高枧乡6处、桂花泉镇5处、金塘镇9处、路口镇6处、青山镇5处、沙坪镇1处、石城镇4处、天城镇10处、铜钟乡4处、肖岭乡2处、其中,高陡边坡隐患点排查数量53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8159件;完成不动产权属调查宗数3192宗。综上所述,2022年各股室积极推进工作,较好完成数量指标中三级指标共8项,实现年初目标。(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89101112

偏离原因:数量指标中有3项三级指标偏离目标值,即: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数量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数量79处;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9900件。根据地灾股汇报,因2022年度崇阳县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故未申报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22年完成地灾治理项目4个,消除隐患25处,剩余灾害隐患点57处;不动产登记申请件数8159件为年度线上线下办理总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通过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生态修复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该项指标达到年初目标值。

②社会效益指标: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通过覆盖全县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之,自然资源和耕地保护的宣传,提高了老百姓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认识度,故目标任务达到年初目标值。

(3)满意度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按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该项指标年初目标值为:社会群众满意度为90%以上。(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

评价分析:通过问卷调查,计算得出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3.55%。(依据详见佐证材料附件13

3、评分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实行“定量定性结合、突出个性重点”的办法。根据确定的指标体系和设定的目标,采取了现场询问、访问、资料收集、审查等方式,对评价部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和评价。汇总绩效评价结果,部门绩效综合得分91.04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崇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管理理念引入到财政管理中,在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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