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的公告(崇政公告[2024] 12号)
索引号 : 011359676/2024-26233 文       号 : 崇政公告[2024] 12号
发文机构: 崇阳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矿产
名       称: 崇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的公告(崇政公告[2024] 1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8〕2号)等文件规定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20〕5号)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崇阳县铜钟乡水沟窝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0097130076227)、崇阳县路口镇谷山矿区方解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2096130000001)、崇阳县白霓永盛方解石厂(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0096130076208)、崇阳县路口镇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2106130000003)、崇阳县路口镇柏树下矿区方解石(采矿许可证号:C4212232012106130000002)依法进行关闭,现予以公告。
该公告下达后,原采矿权人作为治理责任主体,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修复、水土保持等法定义务。相关部门要依法办理证、照的注(吊)销手续,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矿山关闭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